衢州农房整治助力乡村风貌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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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振兴“走在前列”为目标,以农房整治为抓手,聚焦难点、突破重点、打造亮点,大力提升乡村村容风貌,着力推进“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建设。

  完善乡村规划体系。衢州市“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农村特色风貌规划”的“1+4+1”乡村规划体系全面建立,规划管理强度明显提升,明确全市适建村、限建村、禁建村名单和三年农民集聚点建设计划(适建村914个、限建村4553个、禁建村2791个,农民集聚点87个),基本完成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两规融合”。

  强化农民建房服务。一是实施建房标准化审批。开展农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规划、国土“一张表”审批,明确农民建房审批各个环节办理时限,农房审批时限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缩减到30个工作日。二是探索建房智慧化管理。开发房地信息系统,推进农房审批“最多跑一次”。完成农民建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批、监管工作协同平台,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市103个乡镇全面开通房地信息系统,在建房屋监管已达4798户,受理完成审批264件。三是推动农房立法化进程。起草《衢州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四是实现建房精准化服务。设计了238套农村住房通用图集供农民选择,并免费提供通用图集及修改服务;完善农民“房贷”服务,2018年度各地农商行为农民建房提供专项贷款总额超过4.3亿元;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建立工匠人才库和信用档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

  推进农房拆除整治。一是摸清问题底数。全面普查农民住房信息和土地资源信息,形成农房信息“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一乡一库”,做到底子弄清、问题搞清、类型分清,全市排查各类应整治建筑物243075宗。二是明确整治政策。把“一户多宅”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牛鼻子”工程,制定《衢州市关于完善农民建房服务管理体系提升农村特色风貌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并研究出台《关于衢州市农房整治政策的补充意见》,明确农业生产区域内设施农用房、村庄区域内建设用地上存量建筑的处置意见。三是分类加速整治。2019年以来,衢州市八大区块由县分管及以上领导召集或参加的以农房为主题的推进会、现场会、部署会、工作例会共有121次;县分管及以上领导调研农房工作192次。全市103个乡镇1482个行政村按照“村不漏户”原则,再次实施“地毯式”排查、“无死角”巡查、“交叉式”检查,逐户摸清房屋性质、建造时间、农房面积、家庭成员、身份类别等情况,建立“一户一档”。截至去年9月底,全市排查出应整治建筑25.5万宗,已整治25.3宗,面积1163.77万平方米,其中整治“一户多宅”13953宗,危旧房2.3万宗,其他建构筑物21.6万宗。2018年以来全市共整治农房及各类建构筑物337828宗,整治面积1652万平方米。

  乡村风貌提升顺利推进。一是乡村风貌体系不断优化。统筹推进“农房+空间”“农房+庭院”“农房+配套”“农房+田园”“农房+文化”,梳理制定农民建房风貌管控正负面清单。二是农房拆后利用全面启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房整治拆后利用指导意见》,要求建筑垃圾即整即清,原则上拆后一个月内清理完毕;拆后土地应用尽用。2019年底土地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底达到95%以上。三是闲置农房利用活力激发。鼓励村集体收储具有一定保留利用价值的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房屋结构安全有一定使用价值的闲置农房,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目前,衢州市共收储连片“一户多宅”3017栋47.9万平方米,有12个闲置农房盘活项目签约或者已开工。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责任编辑: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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