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 主体高质量发展任务图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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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规划明确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任务图时间表。

  《规划》提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一是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重点抓紧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质量。二是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合理确定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和程序,加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加强示范引导,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家庭农场指导服务扶持。探索一套符合家庭农场特点的支持政策,重点推动建立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补助、信贷支持、保险保障等政策。四是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积极开展区域性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创建。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加,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万家,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规划》要求,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一是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指导农民合作社在合作社章程、档案管理、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成员账户、盈余分配方案等方面提升规范化水平。二是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带动成员开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品牌。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三是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单体农民合作社。四是加强试点示范引领。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规划》指出,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融合发展。一是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各类专业服务公司等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二是推动服务组织联合融合发展。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作业环节需求,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四是推动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业管理,切实保护小农户利益。到2022年,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

  《规划》要求,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素质。通过广泛开展培训、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着力提升科学素质,梯次提升主体经营者素质。到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育工作覆盖所有的农业县(市、区)。

责任编辑: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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