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集体资源发展村集体经济——广西龙胜县大寨村集体经济发展“龙脊模式”调查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杨明飞 梁家炬 刘助生 字号:【

  广西桂林市龙胜县龙脊镇大寨村,地处举世闻名、天下一绝的“龙脊梯田”核心区金坑片区。从2003年以来,大寨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独一无二的世界级人文景观梯田作为股份,积极参与龙脊梯田景区旅游的持续深度开发,较好地实现了农业与旅游和谐开发、集体与个人同步富裕、当前与今后持续发展,推动梯田资源变资产、景区村民变股东,打造出了独特的集体经济发展“龙脊模式”。为深入探讨大寨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该村进行调查了解。

  一、基本情况

  大寨村村民世世代代在山坡上开垦水田,日积月累,形成了气势恢弘的梯田群。2003年9月,大寨村支部、村委会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梯田景观入股、村集体按照门票收入及缆车票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合作开发以农耕梯田和民居村寨的自然和谐风景为依托的红瑶梯田景观旅游。15年来,大寨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随着梯田景区的开发稳步增长,实现了景区旅游、集体收入、村民分红、人均收入四个连年增长:一是吸引游客连年增。大寨村所在的金坑梯田景区接待游客从2003年的0.6万人次,增加到2018年的78万人次。二是集体收入连年增。村集体获得的提成收入年年看涨,从2003年的2.5万元增加到了2018年的673万元,增长了近270倍之多,近年来每年都以比上年增收百万元左右的速度递增。三是村民分红连年增。农民群众的集体经济分红连年增长,2018年村民分红最少的一户也分到2747元,分红最多的大寨村大寨二组65岁的老人潘应芳家达到了56000元。四是村民收入连年增。2003年前全村人均收入不到700元,到2017年全村人均年收入突破1万元,2018年实现了人均12000元。全村有70%的村民办有民宿、酒店、旅馆、农家乐等,最高的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每年吸引游客就地消费6亿多元。

  随着梯田保护与开发,景区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大寨村集体富了起来,修路、路灯、文化室等公共设施逐步建了起来,晒衣节等各种节庆活动也举办起来了。除了核心区12个村小组享受集体经济最大分红外,另外4个村小组虽然不在核心景区,也通过参与旅游服务、维护景区秩序等方式,增加了村组集体与村民的收入。

  二、集体收入及配股分红的主要做法

  (一)村民共同维护,有可持续收入来源

  一是护生态。大寨村人认为,保护好梯田才有旅游业,才有收入,早在2004年村里成立了梯田维护管理小组,争取了上级支持的3万株苗木,在梯田周边以前开金矿砍树的地方造林2000多亩,目前已发展为水源林。他们倡导“种田就是种风景,种稻就是种人民币”的理念,在制订的村规民约中,对稻田的收割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定。二是护景观。过去,每年的国庆节黄金周是观赏梯田的黄金时间,过了国庆黄金周就收割水稻了。但是,随着龙脊梯田的名气越来越响,进村的游客越来越多,国庆黄金周不得不作出每天最大限客2.8万人的决定,结果很多外地游客反映国庆节时间太短,满足不了需要。从2017年开始,村里和景区管委会提出再创一个黄金周的提议,要求国庆节后延长两周时间再收割水稻。此举,得到了村民的一致拥护,2019年从10月8日一直到10月20日都仍客满为患。三是护开发。2003年刚开发梯田景区时,门票每张定价30元,而村里每年拿到的收入固定为2.5万元。2008年修通进村柏油路后,游客慢慢多起来了,从2009年开始改为每年从门票提取7%的收入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自此,村集体收益连续翻倍增长,从2009年14.7万元开始,2012年达56万元……为吸引更多游客,景区决定开辟大寨停车场至金佛顶的索道上马缆车项目,使得每年进村的游客激增,村集体从中增加了缆车收入的4%提成。

  (二)科学设置股份,让村民都有存在感

  从2009年开始,大寨村决定以梯田面积数为主,兼顾农户数和人口数以及村集体提留几方面考虑制订分红方案:在所得的集体经济收入中,拿出50%按面积分给种田农户,20%按农户户数分配,20%按户口人头分配,另外的10%留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及其他用途;到2012年,又将上述分配比例调整为70%、12%、12%和6%。梯田的维护管理分红谁种谁有,按当年核实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2018年,大寨村纳入景区的886亩梯田亩均获得分红5600元,实现了资源变资产。

  不管是调整前还是调整后股份设置分红方案,都能兼顾了全村方方面面人员的利益。2018年,该村按照户口本登记,共有273户、1127人获取分红,实现了村民变股东,全村皆大欢喜,充分调动了村民人人维护梯田参与景区发展的积极性。

  (三)合理分配收益,平衡各方利益

  每年的村集体收入分红中,大寨村专门设置了5%的份额(2012年调整为3%),用于补偿当年景区开发时修路占用的稻田农户,而且是年年设、年年有补偿分红。按照大寨村集体经济的这一分配方案,2018年仅这一笔分红补偿就占了20.19万元。虽然当年已经一次性对修路占用田地每亩给了1500元的补偿,但随着游客的越来越多,景区收入也越来越多,村集体经济收入也水涨船高。景区内的梯田每年每亩都有几千元的高额分红,如果不考虑这部分让田让地出来修路的农民心里感受,很容易造成新的矛盾。大寨村的集体经济分红方案中,很好地照顾到了这部分失地农户的持续收益问题,平衡了各方关系,全村群众心平气顺,齐心支持村集体的各项工作。

  (四)发展公益事业,让集体更有话语权

  大寨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看涨,但村“两委”并没有将这些钱一分了之,而是在每年的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钱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支出。2012年前提取比例为村集体总收入的5%,之后提取比例调为3%。比较值得一提的是,从2008年以来一直坚持执行了“鼓励教育奖”,奖金根据收入情况逐年提高。在奖励的引导与老师家长的激励下,从2008年以来,大寨村已经考出了16个从梯田走出去的大学生。除此之外,村“两委”利用提留的集体经济收入办起了各种公益事业和活动,如修路、安装路灯、安装自来水等,并从2006年开始筹办“六月六”红瑶特有的晒衣节,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与,既增加了门票收入,更增加了村民的民宿和餐馆业收入。

  (五)创新发展思路,让企业村民双增收

  大寨村与旅游公司从2003年合作开发梯田旅游,当年接待游客6000多人,到2018年接待游客78万人,比开发之初增长了120多倍。许多大寨村的村民通过搭景区旅游的顺风车,开办起民宿或农家乐,接待游客脱贫致富。据初步统计,到2019年上半年,大寨村约有70%的村民开办各种民宿、酒店、农家乐180多家。经营得比较好的民宿、酒店年营业收入都超过100万元以上。其他有一定规模的民宿年营业收入都在20万元以上。大寨村的村民通过提供餐饮、住宿、歌舞表演、销售旅游商品等旅游接待服务实现创收,仅2018年景区在大寨村的各种旅游消费达6亿多元。

  梯田旅游的热度持续提升的背后,是村民就业创业观念的转变。大寨村人在梯田旅游开发前,一般在重阳节收割完水稻后,90%的劳动力都要外出打工;梯田旅游开发后,大寨人都回村工作了,大多数都自己开办民宿当小老板。而景区陆续引进的索道公司、景区专线运输公司、电瓶车观光专线、保洁公司等企业,根据各自的特点吸收了大量村民就业,仅景区旅游公司就吸收大寨村协管员12人。

  2018年开始,为了延长梯田水稻成熟的景观期,满足更多的游客要求,大寨村人将本应国庆节后就收割的水稻延后两周再收割,仅十来天时间就增加游客6万人,村民的年底提成不仅因此大大增加,每亩梯田还另外获取得了旅游公司给予400-500元的延期收割补偿费,实现了企业经营与村民增收的双赢。

  (六)带动周边村寨,让更多村寨富起来

  按照龙脊景区旅游公司与大寨村签订的《旅游合作协议》和《龙脊梯田耕种协议书》,每年提取门票收入的10%作为景区内梯田维护费分红给大寨村民,并给予每亩梯田500元或1000元的耕种补贴。在这10%的提成分红中,既包括了大寨村景区内12个村民小组以及平安村、龙脊村景区内的村民小组共同享有的7%门票收入,也包含了景区外大寨村4个村民小组及沿路12个村共享的3%门票收入。

  为加快推进当地脱贫攻坚,带动周边村寨共同脱贫致富,经过多方协商,景区旅游公司从2018年开始每年从旅游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分别给予龙脊镇不参加景区门票提成分红的其他12个村各2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并要求这12个村共同做好景区维护管理等工作。

  而龙脊镇各个民族村寨以大寨村为标榜,根据各自特色推出不同的旅游产品,打造出了一个大范围的“村寨联盟”扶旅游贫模式,涌现出党员签约贫困户,共同养殖销售凤鸡、翠鸭,种植百香果、罗汉果,开设农家旅馆等旅游产品的“能人带动”模式,带动了大批群众共享旅游扶贫发展带来的“大蛋糕”。以大寨村景区为辐射,景区从多角度为周边村集体和村民创设了多渠道的就业机会,发动当地群众开展导游、背包、抬轿、景区保洁、景区秩序管理等旅游服务;鼓励群众销售罗汉果、百香果、茶叶、民族工艺刺绣等土特产商品;带动周边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为旅游饭店提供蔬菜、土鸡、鱼等食品供给等。

  三、几点体会与启示

  (一)坚持村集体与村民个人同步致富,是“龙脊模式”集体经济发展的重点内容。大家富才是真的富。大寨村在景区开发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景观打造,共同维护景观,同步发展民宿、餐饮、小商品销售等家庭式服务业,让村民共同分享开发成果,实现集体与个人共同富裕,丰富与拓展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涵。

  (二)坚持农业生产与旅游开发同步,是实现集体经济项目可持续增收的重要措施。在大寨村耕种耕田,统一耕作,统一插秧,统一管理,统一收获,年终按面积分红,既是对传统农业产业的提升发展,充分调动了村民种粮的积极性,又是“种风景”,更是“种人民币”。只有像大寨村这样,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坚守农村姓农、农民务农的初心,把产业发展与景区开发有机结合起来,集体经济收入才会源源不断,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好项目。

  (三)坚持资源为主兼顾各方的集体收入分配机制,是凝聚民心共同发展集体经济的核心要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产生的效益如何分配、分得合不合理,事关这种模式能不能坚持下去。大寨村早在景区开发之初就制订村规民约,后来又出台股份分红方案并进行了一次调整,统筹考虑了有田与无田、人多与人少、修路被不被占田、景区内与景区外等各种因素,经过反复讨论才形成目前集体收入分配方案,实现了每块梯田都是资产、个个村民都是股东,得到了全村群众的支持。

  (四)坚持村“两委”的引领带头作用,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力保障。大寨村共有15个村民小组1200多人,散布在梯田景区内外的6个村寨,梯田也早已经分到各家各户,如果没有党支部、村委会坚强有力的组织来协商统筹,很容易出现你争我抢一盘散沙的被动局面。大寨村“两委”班子非常团结,有事大家商量,有好处积极为村民争取,该村的集体经济年收入从最初的2.5万元,提升到不得低于15万元,每一步都为集体打算,为村民谋利益,并且还用提留的收入开设了“鼓励教育奖”,办起了各种公益事业……这些没有村“两委”抓落实,单靠分散的村民是不可能实现的。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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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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