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2020年立法规划
2019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新闻发言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明年立法规划,他还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其他立法工作安排。
国务院: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以下返乡创业用地,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中办、国办出台意见: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加大设施农业用地支持力度
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自然资源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2019年12月10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通知要求,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自然资源部: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目前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地方,要按照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的要求调整方法、重新测算;已经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地方,凡符合新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执行,不符合新法规定的,要按照新法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内涵调整完善,并重新公布后继续执行。
农业农村部确定128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9年12月10日印发《关于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方案的批复》。批复表示,经农业农村部研究,确定河北省赵县等120个县(市、区)、北京市顺义区等8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
四部委: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引导其牵头联合全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带动小农户,统筹组织开展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认证等服务。统筹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满足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电商培训、加工包装、物流仓储、网店运营、商标注册、营销推广、小额信贷等服务。
在坚持和巩固“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基础上,也应当顺应城乡人口双向流动的大趋势,按照放活承包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向,重构集体土地产权的权利体系,有序扩大权利体系的开放性,让出村的人能放心地走、进村的人能顺畅地来。对承包地而言,就是要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对宅基地而言,就是要探索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业”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三权分置”本身也会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例如,随着“不在村”集体成员在城市融合程度的提高,其存量承包权、资格权需要逐步退出;随着土地承包关系长期化和城市规划区的扩围,一些地方新增集体成员在承包地、新增成员家庭在宅基地上的成员权不再自动获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叶兴庆近日在农民日报发表文章《准确把握农村重要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方向》提出以上观点。
在当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强化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性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一,集体经济发展能促进乡村丰富多样的资源有效盘活,促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从而带来乡村“产业兴旺”。其二,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改变伴随着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出现的乡村组织涣散问题,从而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其三,集体经济发展不仅能够直接和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而且还可以与脱贫攻坚协同推进,为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后的可持续生计提供有力保障,进而促进农民“生活富裕”。
——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郭晓鸣2019年12月26日在四川日报撰文《创新发展集体经济 补齐乡村治理物质短板》指出。
宅基地空置问题,是历史性慢慢“遗留”下的问题,有着各不相同的成因和类型,但总体上来说,一是农民的财产权利和利益预期存在,即使全家搬离乡村,农民也期盼着其财产权利的实现;二是融入城镇化的艰难和高成本,在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城市高房价等因素的制约下,农民工一体融入城镇的进程十分艰难,农民不完全放弃家乡的宅基地及其房屋,也是给自己未来的生活留有“退路”。对于宅基地空置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的是一种“历史的耐心”,同时应有感恩农民、宽容农民的人道情怀。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周少来在人民论坛杂志发表文章《严防宅基地整治中的“一刀切”倾向》表示。
2019年全国粮食总产66384万吨 创历史最高水平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全国粮食生产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6384万吨(13277亿斤),比2018年增加594万吨(119亿斤),增长0.9%,创历史最高水平。
2019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超过1.5万元
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今年我国粮食生产创历史新高,产量达到13277亿斤,连续5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突破1.5万元大关,实际增长6.5%左右。
预计2019年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
2019年12月19日,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脱贫攻坚持续高位推进、响鼓重锤。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脱贫攻坚继续保持正确方向和良好态势,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预计2019年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340个左右贫困县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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