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指示精神,创新创优家庭农场的发展思路和支持政策,一些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是完善名录管理。制定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名录的录入条件和程序,根据不同产业类型设立家庭农场的规模、产值“双标准”,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截至10月底,纳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总数近17万家,相当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江苏省规模农业经营户数的114%,两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试点经验做法被农业农村部《农业情况交流》刊发推广。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按照农业农村部对家庭农场的重新定义,修订印发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重新确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条件,采取逐级审核、限额推荐、择优评定的办法和有进有出、等额递补的动态管理。今年新评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20家,省级示范总数达到2290家,各级示范达到8689家。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榜样。
三是组织试点试验。将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与家庭农场工作有机结合,依托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工作平台和支持政策,组织南京市江宁区等11个县(市、区)开展家庭农场发展培育机制试点;创建一批家庭农场示范县,为促进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四是定制金融产品。今年5月底,成功争取与江苏省农行、省邮储银行、省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从今年起至2022年,两家银行各安排500亿元贷款额度,创新推出“家庭农场贷”。截至三季度末,两家银行已信贷支持4300家家庭农场,累计放款19.1亿元,单笔贷款最高达800万元,贷款年利率普遍在4%—5%左右,最低一笔仅3.85%。
五是借力农业保险。会同财政部门、保险公司开展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将江苏省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常州市武进区和苏州市先行试点的水稻收入保险推广至全省产粮大县。在丹阳、金湖、海门等3个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海门市2020年参保面积达到28762亩。今年3月18日,丹阳市成功签出首张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由丹阳市人保公司为家庭农场主夏登云种植的109亩流转土地提供6.76万元的租金支付履约保障,保费为土地租金的3%,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六是探索电子记账模式。从“财务记账”入手,引导家庭农场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将家庭生产开支与家庭生活开支分开核算。组织省内高校和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共同研究构建家庭财务管理制度和农场电子记账模式,争取年内形成初步成果,明年开展试点,成熟后率先在示范家庭农场中推广使用,为家庭农场节本增效、融资信贷、申请项目等提供便利和依据。
七是开展立法研究。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家庭农场立法调研,组织相关专家、基层工作人员、家庭农场主等就家庭农场促进办法立法进行讨论,争取“十四五”期间以江苏省政府名义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文件或制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府规章,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供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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