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这五年,是奋进的五年,也是辉煌的五年。
五年来,农村改革踏石留印、蹄疾步稳,不仅为农业农村发展不断积聚着动力、创造着活力,其源源不断释放出的红利,也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局夯实了基础、增添了动能。
我们看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农业农村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胜利完成,一曲慷慨激昂的改革赞歌正在神州大地奏响……
稳中有进:
农村土地的“长久不变”与“三权分置”
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始终是农村改革的主线。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梳理“十三五”农村改革成就难以绕开的话题。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会场内,代表掌声经久不息;会场外,农民脸上挂满笑容。
江西省井冈山市茅坪乡神山村村民彭夏英说:“这是党中央实实在在地为我们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我们感到吃了定心丸,相信往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这颗“定心丸”,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不仅稳定了农民在自己土地上深耕的心,也稳定了农民安心外出务工的心,开启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征程。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新法通过将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等实践探索和中央精神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土地制度的改革实践和接下来的创新探索夯实了法治根基。
地处江淮丘陵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过去户户包田、零碎分散的“巴掌田”,变成了人人持股、连片成方的整块大田;杂乱无章的田埂、沟垄变成了纵横交错的排水沟、机耕道,绘就了一副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图景。
从谨慎担心到主动流转,变化得益于村民口中的“小红本”。2015年,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首批颁证启动仪式在小岗村举行,大包干带头人严金昌等人领到了第一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金昌说,“拿到这个‘红本本’,流转更放心了。”截至目前,小岗村共流转土地8885.6亩,占全村耕地面积的61.2%。
通过“确实权、颁铁证”,在全国2838个县55万多个行政村,2亿农户领到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超过96%。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让亿万农民吃下“定心丸”,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相当一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一重大制度安排应运而生。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对经营权内涵、权能以及流转形式作出了规定,目的就是保证经营权的实现,稳定经营者预期。
承包地“三权分置”让农民放心,让经营主体安心。江西省南城县徐家镇种粮大户程小平感慨:“土地确权给发了证,村里出去打工的就更加放心把地租给我,有了土地经营权,这样我也敢在地上做长远打算。”铜鼓县带溪乡西村村返乡创业的刘明丰也深有同感,他流转耕地50亩,建立蔬菜大棚30个,种植四季豆、辣椒、茄子等有机农产品,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贷款,通过经营权抵押,取得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真没想到贷款手续简单、速度快,真是解了燃眉之急”。“十三五”以来,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
回顾“十三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承包地“三权分置”体系初步确立,《农村土地承包法》完成修订并正式实施;党中央宣布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已经组织16个省份20个县市开展第一批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印发,新一轮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蓄势待发。紧扣“农民与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不断深入推进。
赋能活权:
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与“量化”
“我家有十来多亩地,去年参加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没想到今年真的能如期拿到分红。”迎着初冬略带寒意的微风,河南省西华县红花集镇护挡城村村民王国营从镇干部手里领到集体资产分红后,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2018年以来,护挡城村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促进农民增收。据了解,护挡城村此次大会共发放股金分红210300元,人均分红100元,共有430户2103位股民共享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护挡城村的这次分红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
据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消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我国有43.8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亿多人。
从2015年确定全国29个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市、区),到2016年《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一一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正式拉开了改革序幕。
清产核资是迈出的第一步。从2017年开始,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历时3年,全国农村集体的家底清晰呈现在眼前。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9年底,全国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5695个乡镇、60.2万个村、238.5万个组,共计299.2万个单位,共清查核实账面资产6.5万亿元,土地资源总面积65.5亿亩。
家底摸清了,量化给谁?确股量化成了改革的关键一环。各地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不可能“齐步走”﹑“一刀切”、一套方案包打天下。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不动摇,民主协商是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大法宝。空挂户、外嫁及离婚女性、新生儿、回乡退养人员、农转非人员等多种特殊情形和难点问题都通过大大小小的协商会得以妥善解决。股份怎么设置、每类人占比多少等具体操作,虽然各地不同,但也都是农民群众协商说了算。
随着改革的推进,登记赋码迫在眉睫。2018年,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文件,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此有了“身份证”。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发展。为发展集体经济,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从开展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支持贫困地区薄弱村发展提升、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等三方面发力。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明确计划到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政策的强力推动促使集体经济实现“强体壮身”。据调查,许多村将近年来财政项目投入到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账内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经济合同,核销了一批债权债务,盘活了一批闲置资产,丰富了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集体资产实现了从过去农民群众“看得到、算不清、管不了”到“既当家、又监管、还分红”的转变。
试点先行为改革顺利推行破难、排雷。据8月在山西召开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消息,五年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五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有28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整建制开展试点,今年已在全国全面推开。
“十三五”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蹄疾步稳,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效。农民手里的“红本本”随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红票票”,越来越多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逐步变成现实。
抱团聚力:
农业经营主体的“增长”与“提升”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极大地解放农业生产力的同时,也存在着单个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业收益低、与大市场对接困难等问题。随着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大量涌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农业多功能逐渐得到彰显。
“一家一户种,质量保证不了,散户也卖不上价。有了合作社,让土地流转起来,统一使用有机肥,统一耕种,统一打造品牌。”介绍起村里生产的豆油、高粱酒,吉林省舒兰市天德乡三梁村党支部书记李林森一脸骄傲。2013年刚上任时,他决定成立“三稻粱”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如今,经过几年发展,合作社固定资产达到1500万元,2019年成员分红63万元。
“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今年5月,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2.5万家,是2015年底的1.5倍。农民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普通农户成员占比达95.4%。
不仅数量上有增长,质量上也在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农民合作社从注重数量增长到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农业农村部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各项任务举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158个县(区、市)。农民合作社业务范围覆盖农林牧渔各业,并向休闲农业、观光旅游、民间工艺制作等方面延伸,超半数的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10.6万家农民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5万家农民合作社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分别比2015年底增长41.4%和24.3%。
农民合作社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突出规范农民合作社组织行为的立法导向,依法维护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正如农民合作社一样,家庭农场也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引导扶持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量超过87万家,经营土地1.6亿亩,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城里人爱吃什么,就种什么”。在安徽省巢湖市柘皋镇三星村松海家庭农场,红椒、莴笋、白菜3月上市,早早就被商超预订光了。这个农场的大棚蔬菜基地共有70多亩,100多个大棚,主要栽种白菜、红椒、莴笋。由于今年气候条件比较适宜蔬菜生长,因此蔬菜产量较往年大幅度增加,春节过后每天销量都在2000多公斤蔬菜。
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十三五”期间,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也呈快速发展之势。截至去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总量达到89.3万个,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5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达8.6亿亩次。服务带动小农户超6000万户,占全国农业经营户的30%,有力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据统计,2013年-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共安排资金190亿元,用于支持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在22个省(市)632个试点县实施,完成补助面积2813万亩,示范带动全国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超过15亿亩次。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增加到45亿元,项目实施省份达到29个。
改革不停歇,创新不止步。“接力探索,接续奋斗,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前进。”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继续推进新时代改革事业作出的新部署。过去的五年,农村改革大有作为,新征程上,深化农村改革仍大有可为。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答卷即将书写。#FormatImgID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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