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夷陵区:“五级”联创促提质 整县推进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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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自2018年9月启动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任务以来,认真落实全国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稳量、提质、做强”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三大任务,大胆实践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有效促进了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区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1298家(其中联合社17家),成员出资总额23.15亿元,农民合作社成员总数79036户。

  一、对标提能力,创优“示范社”

  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五级联创”为手段,对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围绕“两个80%”工作目标(即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以上,建立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分配盈余达到80%以上),全力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一是提升管理能力。将示范社创建延伸到乡镇,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乡镇级“五级联创”工作体系,五级示范社达到210家。组建区乡40余人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加强指导服务。积极开展骨干队伍培训,完成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示范社理事长轮训,选派骨干人才外出考察培训交流百余人次,农民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达3000余人次。督导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2019年全区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95%以上。

  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围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销售、统一分配“五个统一”,切实发挥农民合作社在资源调配、技术服务、要素聚合上的优势,推动专业化服务、规模化生产。全区近80%的大型农机设备入网农民合作社,80%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入农民合作社,80%的农业技术专业人才联系农民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1.4亿元,统一销售农产品近20亿元。全区“三品一标”总数达到120个,其中农民合作社持有率18%。

  二、创新抓发展,打造“活力社”

  以“创新突破”为动力,将示范创建作为农民合作社支持的优先条件,激励农民合作社创优。2019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7万元、区财政统筹100万元,支持鼓励农民合作社参与创建,安排70万元作为创建经费,兑现市级年度商标奖励补贴25万元,农民合作社的自我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推动组织创新。利用农民合作社对农民的聚集功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每个乡镇选取1—2个村开展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试点。高山云雾茶叶专业合作社在报经组织部门批准后,成立农民合作社党委,下辖4个支部,网络党员276人,农民合作社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二是推动管理创新。从2017年起将质量提升作为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归纳简化国家、省、市、区级示范社创建标准,形成《示范社创建参考标准》,指导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每年对区级示范社进行监测,监测不合格的取消示范社称号。在全省率先推广运用“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平台”。加快推动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会,促进农民合作社交流互动、抱团取暖和自律管理。

  三是推动融资创新。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专项风险基金1000万元,放大10倍投放市场,利用三农贷(500万元)、扶贫贷(1000万元)等,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问题。累计发放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扶贫贷款919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900多户。鼓励农民合作社与中邮集团等社会力量合作,在产品推介、市场营销、电商物流、融资贷款等渠道多方对接。选择在猕猴桃产业探索开展“农民合作社+原产地认证+邮政农村电商+邮政寄递+邮政金融”试点,全年销量达1.6万件。探索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创新试点,给予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500万元的内部限额融资权限,激励成员将闲置资金出资合作社,参与盈利分红。

  三、固本抓结合,形成“互助社”

  坚持“合作共赢”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中的带贫作用。

  一是将试点工作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以产业为纽带,切实用好“农民合作社+基地+技术站所(专业院校、科研平台)+农户+电商平台”等合作模式,通过土地流转、项目支持、产业培植、规模经营,充分激发土地活力,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全区流转土地面积15.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1%,流转3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243家,面积11万亩。全区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达12亿元以上,分配盈余1亿余元,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达5%。

  二是将试点工作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引导发展脱贫产业,搭建“农民合作社+村+贫困户”的扶贫网络,鼓励贫困户进入农民合作社,找到脱贫依托,兜住贫困户产业之底,畅通致富渠道,也有效解决了农民合作社发展空间不够、资源不足等问题。发展以中药材为主的产业扶贫项目基地2050亩,涉及10个乡镇18个单位,争取区财政补助资金180万元。全区26个省级贫困村建立农民合作社207家,网络贫困户1761户,占26个村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总数的82%。在贫困村实行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包村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农民合作社参与脱贫攻坚。

  (供稿单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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