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金山区全面完成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全区124个村级组织全部成立了村经济合作社。2016年,全区124个村经济合作社全面实施“政社分设、政资分离”的分账管理,并按照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各自的职责和职能以及经济业务事项和范围,设立财务会计核算账套,明确财务管理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年来稳步推进村经济合作社独立运行机制。截至2018年底,全区124个村经济合作社总资产为61.48亿元,比2016年改革前增长了15亿。
村经济合作社稳步运行
完善组织架构。按照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各村经济合作社依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先后程序,及时筹备组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选举产生第一届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积极履行“三会”职责。在运行中,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结合“三会”成员变动等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明确每届理事会的经济责任,确保村经济合作社正常运转。
加强“三资”监管。村经济合作社自独立运行开始,着力推进村经济合作社“三资”监督和管理。通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区、镇、村三级联动公开考核机制,环环相扣、层层监管,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和以制度管物,规范成员议事规则,不断提高村经济合作社“三资”监管工作质量,确保村经济合作社“三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切实履行民主监督。
实施经营管理。为体现村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管理权,加快实现村经济合作社独立运行,努力提高村经济合作社经济效益。三年来,各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班子成员,积极商议、加强调研,组织力量,利用各种渠道寻找商机,采取“资金托管、资产租赁、资源承包、招商引资、创办实体、购买物业、对外投资、自主经营”等多种形式,不断开展村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同时,通过节本降支、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等举措,努力实现村经济合作社年度收益稳步增长,为村经济合作社后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划分收支界限。为正确划分村民委员会与村经济合作社“二本账”的财务收支界限,保证“二本账”财务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金山区村经济合作社及时建立账套,实施村经分账管理。同时明确“二本账”的财务收支内容和范围,凡是与农业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有关的经济业务,纳入村经济合作社核算;凡是与行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以及公益性社会事业服务等有关的经济业务由村民委员会核算,确保“二本账”财务收支业务清晰,收支界限划分正确。
兑现收益分配。村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兑现是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在改革中取得获得感的必由之路,金山区积极探索村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制订村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方案和流程。山阳镇杨家村是金山区率先实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村社分账管理的试点村之一,也是全区率先实现村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村。自2013年12月28日成立杨家村经济合作社以来,至2018年底,杨家村连续五年累计实现村经济合作社成员收益分配668.54万元,户均分配5305.87元。2018年,金山区124个村经济合作社中有108个村经济合作社实现2017年度收益分配,兑现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分配总额3607.02万元,惠及村经济合作社成员56.83人,户均分配337.20元,使村经济合作社成员真正享受到农村改革的红利。
村经济合作社运行中面临的问题
“三会”履职不到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村经济合作社自成立以来,虽均已组建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代表大会,也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但从三年来的履职情况来看,村经济合作社“三会”履职能力较弱,集体讨论决策、民主监管流程较少,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执行力不够,村经济合作社独立运行质量不高。
会计核算不规范,收支界限模糊。经调查,村经济合作社“三会”人员对经济业务不熟、财务收支界限不明,管理人员主观意识较强,再加上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兼职较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时间无法保障等因素,势必造成村经济合作社会计处理、财务收支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不规范,个别村经济合作社对“二本账”收支界限模糊。
经营管理欠民主,财务公开不透明。调查中发现村经济合作社在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中,缺乏集体讨论和民主参与决策等程序,个别村经济合作社对集体“资产租赁、资源承包、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言堂、一支笔”现象,个别村经济合作社更有“口头协议和无协议合同”等“三资”租赁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欠民主,履行合同不严肃,经济合同执行力不强,“三资”经营情况公开不完整、不透明,极易滋生领导班子腐败现象。
资产使用效率低,村级经济发展缓慢。金山区村经济合作社目前拥有的农村集体“三资”总量,总体上虽然偏小,并且资产质量不高,地理位置偏僻,发展空间狭窄,瓶颈较多,但在现有“三资”经营管理中,还存在着货币资金沉睡、经营性资产闲置、资源性资产未利用、公益性资产监管责任不明等情况,资产使用效率低,村级经济发展缓慢,个别村经济合作社年度财务收支难以持平,给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增收带来一定难度。
规范村经济合作社运行的措施建议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三会”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摒弃患得患失思想,加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支持农村改革,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落实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代表大会职责和职能,尽快提升村经济合作社“三会”履职能力。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村经济合作社要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财务工作流程,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同时,在已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成员登记、内部审计、经营管理、责任考核、风险预警、收益分配以及监督检查”等规章制度,为村经济合作社独立运行提供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建立“三资”专管队伍,强化业务指导培训。要明确每个村经济合作社必须配备一名高素质的农村集体“三资”专管人员(财会人员),负责本经济合作社内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农村财务核算与管理。同时,要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专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专题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履职能力。
规范民主监管流程,深化“三资”公开透明。凡是与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和重大经济活动,必须实行民主决策,按“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要充分发挥村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的作用,切实履行农村集体“三资”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规范民主流程。要加大对村经济合作社“三资”使用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的公开公示。
提高“三资”使用效率,加快发展村级经济。充分利用村经济合作社现有资金、资产和资源,提高农村集体“三资”使用效率。村经济合作社可通过投资、入股等形式不断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蛋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采取各项有效工作措施,整合优质资源,进一步提高村经济合作社集体“三资”使用效率,助力村级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上海市金山区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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