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中,邹城市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统筹推进改革,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了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双提升”。从2017年6月试点批复始,邹城市用了一年半时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全市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80.83亿元、资源性资产233.39万亩,量化经营性资产28.36亿元、资源性资产37万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0.91万人,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879个。
在改革推进中,做实细节、把控节奏,精心打造严谨、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
一是精准把控节奏步骤。村改革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办法、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和成员代表选举办法酝酿制定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改不改、怎么改由群众说了算;成员名单确定、成员代表产生后,需要尽快明确资产量化方案和股权设置及管理办法,这些重要事项提交成员代表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完成后,召开成员代表第二次会议,即首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及监事会人员,为下步权能拓展打下基础。 这“三个会议”,环环相扣、步骤清晰,保障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是坚守程序公平正义。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规定步骤推进改革。针对成员身份确认,名单确定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有修改,则进行第二次公示,为期4天,成员身份名单全部确定后,才能进行成员代表选举。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改革领导小组必须开会对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办法等进行充分酝酿,否则村民代表会议无效。正是执行程序的严格性,确保了改革的合规合法、公平公正。
三是注重细节扎实到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项多、内容多、环节多,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比如,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的选举上,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充分考虑各村实际,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少于120人的村,成员代表不少于29人,每增加40名成员,相应增加1名代表,确保了成员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再如,在集体收益分配上,规定提取集体净收益的5%-30%作为公积金、公益金,成员分红不得超过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剩余净收益的60%。这样具体明确的措施,保障了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公益事业。
在身份确认时,尊重民意、区别对待,有效化解改革的风险点、敏感点、矛盾多发点
邹城市确立了“市级定原则、村级定细则、民主定成员”的总体思路,制定出台《邹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村级成员身份确认标准形成及成员确认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由群众说了算。
一是尊重群众意愿,“两下两上”定标准。“两下两上”即:“试点摸底—完善成员确认办法(一下一上);再全面摸底—确定成员确认办法(两下两上)”。“两下两上”过程中,充分吸纳群众意见,确保了制定的成员身份确认标准更加符合村居实际。比如:钢山街道北关社区经过“两下两上”,对成员身份确认办法进行反复修改,将在效益不好的市直企业或私营企业工作的居民以及在企业退休待遇较低的居民也纳入成员范围,得到群众广泛认同,为后期改革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因村制宜,股权设置有区分。邹城市坚持尊重实际、尊重群众的原则,在不违背改革大原则、群众认可的前提下,允许各村居积极探索资格分配同贡献分配相结合的股权设置方式,平衡各方利益,汇聚改革动力,全市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群众拥护、广受好评的股权设置模式。比如,钢山街道后八里沟村村办企业规模大、吸引人才数量多,集体资产总计达35亿元,收益分配问题事关重大,经村改革领导小组10多次会议研究、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普通成员股基础上,探索设置了20岁以下成员享有的培养股,60岁以上成员享有的保健股、养老股以及社会荣誉奖励股,特别是将135名外来员工确定为“名誉成员”享受贡献股,受到群众称赞,充分保障了各类人员利益,确保村居人才资源不流失、集体经济收益不受损。
三是充分发扬民主,群众表决止争议。针对绝大部分成员完成身份确认之后,极少数没被确认为成员的村民,召开已确认身份成员代表大会,以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确定。如唐村镇杨春庄5位群众,因户口已迁出,按照村里制定的成员身份确认标准,不能确定为成员,5人多次找到村改革领导小组反映,领导小组决定采取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进行公开表决,5人自知自身条件不符合不可能通过,主动选择放弃。凫山街道石家庄社区地处兖矿集团驻地,一些村民为国企职工,按标准不能确定为成员,多次找村改革领导小组反映,村里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进行公开表决,包括村支部书记儿媳在内的不符合标准的村民未被通过,大家对表决结果心服口服,一场成员身份争议引起的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在确权颁证后,积极作为、拓展权能,切实提升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满意度
邹城市坚持将改革向权能拓展延伸,率先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股权管理体系,试点推进农村集体股权质押贷款,让群众手中“沉睡”的资产活起来,让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成果。
一是建立农村集体股权管理平台,搭建流转交易的载体。邹城市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邹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中心),全面承担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登记、资产处置和金融服务“四大功能”,通过在镇街设立办事处、在村居明确联络员,构建市镇村三级服务体系。依托“农交中心”,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股权综合管理平台,设立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质押登记、股权证信息等12个功能模块,将全市879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资源、成员资料、股权量化、收益分红、质押登记等信息,全部纳入管理平台,实行信息动态管理,股份信息一键可查、变更业务一网通办、交易转让一站办好,为实现集体股权交易发挥至关重要的载体作用。
二是构建农村集体股权制度体系,确保流转交易规范有序。研究制定了《邹城市农村集体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股权管理、分户并户、股权转让、股权继承、股权赠与等各环节都作出明确规定,成为集体股权交易的基本遵循和操作规程。在此基础上,专门制定出台《邹城市农村集体股权质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明确股权户可以以股权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由“农交中心”进行质押权登记并核发股权他项权证,通过建立精细严密的制度规定,让集体股权管理和流转交易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创新股权质押金融服务模式,拓宽群众股权收益渠道。邹城市全力推动农村集体股权质押贷款,先后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邹城农商银行等洽谈深化合作。邹城农商银行积极开发全新贷款品种“农村集体股权质押贷款”,贷款人授信期内随用随取,不用时不计利息。“农交中心”和邹城农商银行依托农村集体股权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简化办理程序,优化贷款流程,群众凭一张身份证、一张股权证即可办理贷款,手续齐全当日即可放款。目前,已办理集体股权质押贷款26笔、507万元。凫山街道石家庄社区居民孙静承包的200亩核桃进入丰产期,因人力和管理成本高,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银行贷款短时间批不下来,最终通过农村集体股权质押贷款顺利拿到8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作者单位:山东省邹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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