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打好脱贫攻坚战提出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听取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汇报,对打好脱贫攻坚战提出要求。会议指出,今后两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硬仗中的硬仗。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用好考核结果。对考核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坚决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民法典物权编二审:完善征地补偿制度 落实“三权分置”制度
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继续审议《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本次提请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在草案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增加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二是落实“三权分置”制度。对草案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作了完善,明确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删去草案第十七章“抵押权”中关于耕地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开展经营权入股、抵押。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意见》要求,推进农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确权,依法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明确农村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增强对农村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能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自然资源资产享有合法权益。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验收工作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的函》。函告明确,各省(区、市)可依据本通知内容,及时制定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明确验收时间、验收内容和验收方式,按照县级自查、地市核查、省级抽查的步骤,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开展本地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农业农村部将抽调各地熟悉清产核资工作的同志,适时开展交叉检查,督促做好验收工作,总结基层好经验,推介一批先进典型。
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简称《重点任务》)。《重点任务》提出,吸引各类城市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重点任务》强调,明确乡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用5年左右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助方向上,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补助对象上,侧重奖励上年完成任务的村和户,兼顾补助当年实施的村和户。
农业农村建设面广量大,很多项目都是公益性的,社会效益明显高于经济效益,少数有回报的也是投入大、周期长、回本慢,必须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据粗略测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农村厕所、生活垃圾和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需要建设资金超过3万亿元。我国大多数县乡财政都是“吃饭”财政,村集体经济家底普遍较薄,甚至还有不少零收入的空壳村。仅仅靠农村农民自身的力量,靠现有资金筹集渠道、投入力度,远远满足不了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三农”的资金项目,很多还是“撒芝麻盐”,钱不能拢起来用,解决不了大问题。为此,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加大公共财政倾斜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同时,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配置到农业农村。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求是》杂志撰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
现在草案明确集体所有权行使的主体、客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都有涉及,但草案没有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之后,成员股权的确认、流转、有限处分等问题都将提出来,超出现有的一些规定。另外,民法总则已明确集体经济组织为特殊法人,既然是特殊法人,就有法人财产权问题,这与物权编草案中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是什么关系?建议对此进一步研究,并预留出改革空间。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在审议《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时提出以上观点。
中央提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方向,出发点是放活宅基地和农房的使用权,为了让闲置的宅基地能够用起来,让到农村休闲观光养老的人以及到农村创新创业的人有一个基本的生活空间。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防止资本圈地、防止宅基地的投机,这个度如何把握是非常复杂的。所以,需要根据实践的探索逐步完善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采访、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时表示。
2018年农村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
4月21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受国务院委托,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乡村服务业创新发展,2018年农村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农村网络销售额突破1.3万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3000亿元。融合主体大量涌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243家。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17万家,家庭农场60万个。
一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876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00元
农业农村部4月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魏百刚介绍,今年以来,农业农村经济总体平稳、开局良好。一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8769亿元,同比增长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00元,实际增长6.9%,延续了“双增长”的好势头。
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1.27亿农户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消息,根据2018年调查,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8.7万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1243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1.27亿农户,户年均增收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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