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新动力 助力新型城市形态构建 ——北京市海淀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海淀区位于北京中心城区西北部,区域面积430.8平方公里,农村地区面积261平方公里,农村工作涉及7个镇以及撤乡后成立的玉渊潭股份经济合作社。2018年底全区户籍人口238.8万人、农业户籍人口3.6万人。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部署,海淀区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承担“探索进一步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等改革任务。目前,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均已圆满完成,农村基层组织“政社分离”迈出坚实步伐,集体经济发展形式日趋多元,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2018年底,海淀区农村集体总资产1770亿元,净资产654亿元,稳居全市前列;股份经济合作社78个,成员股东8万人,集体经济实体600多家。

  一、深化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组建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

  全区村级改革基本完成,镇级改革进度过半,多数集体经济组织已改建成为新型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起“三会一层”(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一是重点推进镇级产权制度改革。四季青镇长期实行“镇一级所有、一本账核算”的特殊体制,集体资产总额176.9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5.2亿元,核定参与量化人员约6.8万人,总劳龄年数117万年。已完成人员身份确认、劳龄登记、原始入社股金退偿、清产核资、个人量化份额确认、流转及入股等工作,进入筹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的最后阶段。二是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意见。在收益分配范围、分配总额控制、主要管理人员薪酬、股份分配控制等方面结合实际进行了规范。采用纯收入分配体系,包括薪酬和股东股份分配,统筹兼顾高管、员工、股东等分配主体的合理权益,逐步将“福利分红”调整为“按股份分配”。三是做好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工作。温泉镇联合社在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上,获颁编号为“001”号的全国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获得“身份证”。

  二、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推动股份合作社健康运营

  通过激活股份潜能、规范内部治理等措施,不断提升效率、规范治理、维护公平,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新动力,助力新型城市形态构建。一是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大城市近郊区快速城市化的背景情况,在股东权益保护、股权固化、股权封闭、股份分割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二是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在强化党对股份社的领导、规范股份社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明确权利义务和任职条件等方面进行约束性明确,同时在任期、选举等方面留有空间,做到不搞“齐步走”“一刀切”,确保股份社运转顺畅、管理合理、监管有效。

  三、明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奠定基层治理体系良好基础

  随着整建制农转非工作的推进以及农民市民化、村庄社区化,以村“两委”为主的基层治理体系发生变化,通过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建立公共管理服务相关经费的保障机制。一是开展村级组织账务分离改革,为“政社分离”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分设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划分资产产权归属,明确村级组织职责,解决了长期以来村委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合一、不利于监管的弊端。2017年,在温泉镇试点并完成村级组织账务分离工作,2018年在西北旺镇、上庄镇、苏家坨镇全面推广。二是开展村庄准物业化管理试点。将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保洁、消防设施等纳入村庄准物业化管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减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提升百姓获得感。三是推动城市化进程,启动撤村改革。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对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已办理转非手续、村庄完成腾退等城市化程度高的行政村予以撤销建制,降低运行成本,加快城市化进程。截至2018年底,共有14个村履行法定程序后撤销村民委员会建制,占全部84个行政村的六分之一。

  四、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制,探索农村产权品种价值发现新途径

  依托北京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农村产权品种价值发现新途径,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提高农村要素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阳光操作。起草《关于本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和《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品种,规范交易主体、交易规则、交易方式,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经区长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后,在全区印发实施。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了完善配套制度、出台交易标准和建立管理机构等重点工作任务。

  五、统筹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明确全区以确权确利方式落实农户土地承包权,规范整建制农转非后集体农用地经营管理,鼓励农用地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集中。完善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和农林补贴资金管理,调高农田生态补贴标准(永久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上调到每年2500元/亩,一般农田补贴标准上调到每年1500元/亩)。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业态坚决进行清退调整,集体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引导农村集体资本和集体经济组织主动融入、积极参与中关村科学城的城市空间重构和新型城市形态构建,把城市形态跨越式的带入农村,努力打造中关村创客小镇等以科技元素为主题,融合特色产业功能、生态功能、文化功能、国际交往功能于一体的特色小镇。

  六、优化集体资产监管机构设置,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行政监督指导

  海淀区于2013年底全国首创设立区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农资委”),发挥保安全、谋发展、促公平的工作职能,用制度防止小官贪腐。改革试点中,进一步加强了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行政监督指导,优化监管机构设置。强化审计职能,将区农资委办公室原有的审计管理科,分设为审计一科和审计二科,分别负责南部地区与北部地区审计管理。新增考评职能,做优考核评价,完善考评指标、丰富考核维度,强化导向作用。新设考评调研科,将集体“三资”管理考评纳入区政府对镇统一绩效考评框架。指导各镇建立完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管理考评体系。为适应中央、市、区层面对农资监管的新部署新要求,着手对区农资委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按照区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做好农资委框架下的农资行政监管职能衔接过渡。

  ​

责任编辑:张璟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