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扶持小农户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评论员 字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对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面对“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抓好《意见》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不断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对于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政策导向。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状况,“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在当前和很长一段时期内,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家庭经营都会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长期面对的一个基本现实。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户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要改变这种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格局,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是短时间内能全面实行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因此,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不能忽视小农户,要加强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中央专门出台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文件,突出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注重稳定小农户家庭经营基本面,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加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厘清重点方向。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核心要求是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是基础,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支持鼓励小农户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家庭农场。加强小农户的联结服务是关键,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要途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和联合,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发展专业合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引领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另一方面要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把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情办好,解除小农户“后顾之忧”,帮助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小农户增收致富是根本,要支持小农户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带动发展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创业创新,多措并举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

  完善扶持政策。近年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各类农业经营形式、经营业态也日益丰富多彩。扶持小农户,必须强化政策设计,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让党的农村政策的阳光雨露惠及广大小农户。在产业发展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评优创先、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等,要与带动小农生产挂钩,把带动小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重要依据;鼓励地方将财政支农项目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小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让小农户享受分红收益。在财政补贴方面,稳定现有对小农生产的普惠性补贴政策,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者补贴制度,鼓励各地对小农户参与生态保护实行补偿,鼓励对小农户托管土地给予费用补贴。在金融支持方面,健全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信贷,鼓励发展产业链金融,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推动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渐实现覆盖完全成本的农业保险,鼓励地方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拓宽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

  强化权益保护。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小农户最基本的财产权益,也是农业农村健康有序发展的根基。要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小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护小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权,激发小农户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责任编辑:郭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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