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农民土地调整意愿调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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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扶沟县呼庄村是典型的传统农业村。村庄下辖三个村民小组,人口共约1000人,耕地1500亩。2000年二轮土地延包时,各村民小组分别将组内土地打乱重分,然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承包期30年不变。目前,二轮土地承包期已经过去近20年,呼庄村的人口结构、人地关系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对承包地调整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和预期。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对主要由人地矛盾突出引发的土地调整问题,因年龄、家庭结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等不同,村民态度不同。

  一、村民对承包期内土地调整问题的态度

  村民多数支持“承包期内不得调整土地”,户内人地矛盾突出的家庭更希望调整土地。整体来看,农户对现有土地政策认可度高,多数村民期待土地承包关系更加稳定。

  年龄较大者、嫁入妇女多数期待调整土地。调查发现,希望尽快调整土地的村民主要有两类:一是年龄在55岁以上的村民。受年龄限制,55岁以上的农民外出很难找到工作,务农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这些村民对土地感情深,农业生产经验丰富,在农业机械辅助下,能发挥自身优势,一个人管理整个家庭的承包地。同时,这些村民家庭多是三代同堂,媳妇和孙辈没有参与土地承包,家庭内部人地矛盾突出。如村民呼某军,70岁,2000年后新出生孙辈5人,“家中12口人7口人有地”。“不得调地”让他这样的农户觉得“吃亏”。二是2000年后嫁入本村的妇女,集中在30-45岁年龄段。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嫁到本村的妇女在娘家依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受农村传统观念影响,出嫁女承包地的经营收益全归娘家人所有。她们认为嫁入本村已经十几年,是本村人,应该取得承包地。这类人群约占村内人口的15%。

  青壮年村民、土地经营权流入方等支持“承包期内不调整土地”。支持者主要包括三类村民:一是20-50岁的外出务工青壮年劳动力。这部分人表示外出打工收入高,没有时间和精力照看土地。他们希望保持土地关系稳定,以方便长期对外流转。持有这种态度的村民占60%以上。二是流入土地经营权开展经营的农民。随着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加大,呼庄村返村开展农业经营的青壮年劳动力增多。这类农户已经对流入土地进行了大量投入,希望得到稳定的土地权益。据统计,呼庄村190户家庭中,共有5户农户流入土地,流入土地面积约占村庄耕地面积的10%。他们坚决反对承包期内调整土地。随机访问的刁凌、西吴、顾庄等周围村庄流入土地的农民,多持相同态度。三是进城居住但没有稳定工作的农民。随着对子女教育的重视,部分农户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全家搬入县城居住,但因没有稳定的工作,这部分农户将承包地作为生活保障,兼业种植,担心土地调整中自家承包地被收回。

  总体来说,虽然村民对承包期内不得调整土地有不同的看法,但这一政策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多数村民希望三轮承包期内继续实行这一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土地稳定方便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承包期内不得调整土地的政策,有利于农户根据承包地状况做长期生产规划,大胆投入,改善地力,提高种植效益。经过对比,农户看到了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好处。二是对二轮到期后调整土地的期待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人地矛盾”。2000-2018年,呼庄村新出生人口230人左右。由于大部分孩子年龄还小,尚未到结婚再生子的年龄,对多数家庭来说人地不均程度还可以接受,村民都选择了等待,期待在二轮承包到期后调整土地时孩子会得到一份承包地,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人地矛盾。三是农户家庭收入来源多样化,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呼庄村16-55岁之间的男劳动力,除上学、疾病等情况之外,均外出务工,月收入在4000元左右。妇女和55岁以上的男性在家照看孩子、耕作田地,农闲时还可以在县城周边鞋厂打工,工资约50元/天。同时受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农业比较收益降低,让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和重视程度下降。

  二、二轮承包到期后土地是否调整?两种不同态度成因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如何延包,成为农民最关注的问题。调查显示,呼庄村在“二轮承包到期后是否调整土地”这个问题上,村民们有两种不同态度。

  一是主张调地。家庭人口净增长者调整土地的意愿较为强烈。他们期待通过土地调整平衡家庭内部人地关系。其他村民认为从公平角度看应该支持人多地少者取得土地,总体上村民间的观念冲突不强烈,没有显示出特别明显的群体分化特征。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平观念。农民传统朴素的公平观念强烈,认为允许人地矛盾突出的家庭通过土地调整获得更多土地较为公平。二是人地矛盾压力增大。随着人口平均寿命增长,二孩政策放开,呼庄村人口呈增长趋势,人地矛盾压力增大。据统计,2000年以来呼庄村新出生人口230人,人口净增长的家庭占半数以上。如呼庄村第三村民小组共有89户人家,人多地少的家庭41户,占46.06%;人少地多的家庭12户,占13.4%;2户家庭没有土地,其余43户家庭人地比例基本保持平衡。家庭内部人多地少支持土地调整的农户占比较大。三是土地价值日益提高。随着县域经济发展,扶沟县蔬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土地经营收益较原来有很大提高,土地流转价格也水涨船高。农民对承包地的期望值进一步提高,导致无地少地农户通过土地调整取得承包地的愿望更加强烈。

  二是不主张调地。村干部和受访村民一致认为,土地调整会带来许多不良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村民间矛盾纠纷增加。对土地调整持不同态度的村民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调整土地会导致村民内部分化。土地调整还涉及参与承包土地村民资格认定,不同承包地之间地力、区位位置等的平衡调剂,互换、流转承包地农户之间的沟通协调,以及家庭内部分户、出嫁女等成员之间的关系平衡一系列问题,容易形成矛盾冲突,影响村庄和谐稳定。二是人力物力成本高。土地重新进行调整,需要购买专业测量器材,还要耗费大量人力对村内耕地、人口等进行重新统计、测量和分配。此外,呼庄村扶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等任务较重,土地调整会挤占村干部和村民大部分时间精力,影响村内其他工作开展。三是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土地调整会对农民产生不良预期,提前开始降低甚至放弃对土地的投入,影响规模经营发展。

  三、思考

  加快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政策的制定。从调查可知,农民对到期后如何延包很是关注。呼庄村二轮承包期限还剩10年,受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期限等规定影响,有的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等已经持观望态度,需尽快明确政策,稳定预期,给他们吃上定心丸,使其能全力投入农业生产。

  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法律政策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离不开农民的支持和拥护。“承包期内不得调整土地”政策执行较为到位,主要是农民明白“调与不调”之间的利害关系,认可这项制度设计。新的延包政策出台后,应采取通俗易懂、农民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使得农民群众理解和接受新的政策,确保延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农民想要调整土地,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保障标准偏低,有土地做依靠比较安心。针对农民一方面希望拥有更多的土地,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又倾向于外出务工的矛盾心理,应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减少农户对土地的依赖,通过政策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推动规模经营和城镇化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责任编辑:郭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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