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有效落实改革任务 因地制宜探索发展之路 ——关于广东、广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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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要求以及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安排部署,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四督查组于2018年10月8—13日对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督查组实地调研了广东省东莞市、佛山市的4个村,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来宾市的4个村,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全面了解两省(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总体上看,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两省推进工作的主要亮点

  (一)思想高度重视。两地都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领导均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并对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深改组多次专题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二)健全工作机制。两地各级均成立了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革领导机构,印发了推进改革的分工实施方案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了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协同工作机制。

  (三)加大投入保障。广东省对珠三角地区每个中央和省级试点单位补助100万元,对粤东西北地区每个试点单位补助150万元。珠海市2018年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工作经费1543.25万元,中山市累计安排改革工作经费351.68万元,惠州市博罗县落实工作经费400万元,为改革提供了充足的财力支撑。

  (四)配足人员力量。广东省农业厅组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省级专职工作人员达到22人,全省市县两级有800多人集中参与到改革工作中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也组建了专门的改革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方位宣传报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画册,悬挂横幅,绘制宣传版报、发放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

  (六)加强培训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印《广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汇编》《广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操作手册》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画册》,共培训各级业务骨干20000多人次,基本覆盖全区各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收到了良好效果。

  (七)加大督导力度。广东省农业厅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挂钩联系制度,省产权办工作人员分片挂钩联系到市县,加强常态化联系督导,及时掌握地方改革动态,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梳理分析改革中碰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地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两省的改革进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清产核资。两地均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完成时限和时间节点,组织召开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9月底,广东省已有10.4万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共清理账面资产总额3980.47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完成清查核资单位数1039个,合山市已整县完成了资产清查,全县共清查核实流动资产2083.13万元、固定资产4057.26万元、耕地6.7万亩,林地、养殖水面等未利用地等资源1.43万亩。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两地对集体所有资产资源进行了清理核实和分类整理,建立健全了明细台账,基本做到了“家底清、权属明”。

  (二)因地制宜确认成员身份。广东省针对外来人口较多、特殊群体利益诉求复杂的现状,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确认成员身份,截至2018年7月,确认成员数638万人,颁发股权证书309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已完成了全市29个村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6486人。

  (三)合理确定集体资产股份管理模式。调研组所到的广东省东莞市和佛山市都是人口倒挂的地区,外来人口超过本地人口。为切实保障本地村民的权益,两市都坚持“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静态管理模式。同时为充分考虑外来人口为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佛山市顺德区在坚持原始股权固化政策的基础上将股份分设“村居股东”和“社会股东”两类,明确各自享有的权益,以满足股东成员和社会成员之间享有不同权益的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也采取了股权静态管理模式,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主要对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对于经营性资产较少或者没有经营性资产的,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先明确份额,暂不量化。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监管机制。广东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累计建设市级平台12个、县级平台133个、镇级平台1372个,累计交易量52.81万宗,资产平均溢价率10%以上。东莞市同志在汇报中向调研组现场演示了“东莞村财APP财”,通过APP实现集体资产的透明化管理,村民股东可以查询分红、资产运行情况等,注册用户可以发布求租、承租等市场信息。目前注册用户已达27.3万人,其中村民股东约12.6万人。截至2018年8月底,该交易平台共开展交易61029宗,成交额766亿元,平均溢价率8.8%,为集体带来直接经济收益61.8亿元。

  (五)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广东、广西两地都采取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广东东莞市建立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实行扶持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村组集体土地物业升级改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通过入股分红、村企合作、盘活资产、综合开发等模式实现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三、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清产核资工作不够规范。二是新增人口对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要求强烈。三是集体资产股份部分权能缺乏实现的渠道和具体办法。四是改革推进缺人、缺钱、缺门路、缺少法律支撑。

  四、下一步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加强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群众中存在的思想误区或片面认识,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群众改革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求突破、促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清产核资。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认真组织填报清产核资报表,实现集体资产清查的全覆盖,并按要求在平台上完成数据上报。

  (三)探索股份权能的实现形式。对于已经实现的占有、收益、继承三项权能进一步规范;对于尚未充分实现的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等权能要认真研究,大胆探索、形成可操作的实践经验。建议广东省加大探索研究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等权能和新增人口股份权能的实现形式。

  (四)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调动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探索物业经济、固定资产租赁的转型升级,探索投资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五)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完善交易办法和流转机制,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实行符合市场需要的现代化市场运作机制。

  (督查组成员 谢玉峰: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副巡视员;李娜: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调研员;李飞龙:教育部规划司副处长;朱子顺:财政部农业司主任科员;杨长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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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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