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月20日是河北省邯郸市农村第六个“民主议政议廉日”,全市行政村在这天如期开展了这项活动。“民主议政议廉日”当天主要是对农村上半年与全年的党务、村务、财务和廉政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讨论与质询。近年来,邯郸市以此为载体,创新实施阳光村务“五五一”工程,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强化监督手段和方式,在村民自治方面进行了有效实践和探索。
构建民主议政议廉机制,村干部勤廉与否村民“说了算”
2016年以来,邯郸市将1月20日和7月30日确定为农村“民主议政议廉日”,参加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包(驻)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等。一是面对面议政。会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代表“两委”班子进行述职述廉,村会计作财务报告。二是实打实测评。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党务、村务、财务、理财及公开情况,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两委”干部承诺践诺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集中质询、审议、测评,评议结果报乡镇党委备案,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村干部勤廉与否由村民“说了算”。据统计,群众对村“两委”干部测评满意率达到95%。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跟踪督办。
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动村务在阳光下运行
为推动村务公开透明运行,在全市农村创新实施阳光村务工程“五五一”。“五五一”即“五规范”:村务公开时间规范、内容规范、形式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五必有”:有“四议两公开”决策流程图、有举报电话、有“回音壁”、有统一的村务公开档案记录本和民主议政议廉日活动记录本、有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一满意”:群众满意。阳光村务工程把财务公开和工程事项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收入、支出、效益公开“三清楚”,即让村民清楚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用得怎么样。村级财务支出事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96.7%,群众满意率达到95%。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市、县、乡举报电话,设置“回音壁”,确保群众反映的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邯郸市村务公开的一大亮点。
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落实群众民主权利
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引导、组织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
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或涉及本村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即采取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未经民主议事程序的决策一律视为无效。
强化监督方式和手段。全市行政村依法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财务管理、村工程项目和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对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参与村集体经济活动决策、负责村集体经济活动项目的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公开。
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会等,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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