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业大省安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战略为总抓手,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清产核资全面完成。今年3月份将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成为第一批录入全国系统的3个省份之一。全省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203.4亿元,比原账面资产多出530亿元(增加78%),其中经营性资产260.4亿元,农村集体土地资源1.7亿亩,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二是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全面开展。全省共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910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87.8%。采取“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原则,对成员实行静态管理,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保持农村和谐稳定。三是改革试点全面提速。2013年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之后,先后参加前三批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今年安徽被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单位。目前全省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居)达到12813个,占总村(居)数的80%。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稳步推进,省级共发放2.5万套登记证书,近6000个村完成了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和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四是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实施一系列举措,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今年底,全省经营性收入50万元的经济强村比重将达到5.7%,比上年增加2.5个百分点。到2020年、2022年,全省集体经济强村占比分别达到8%、9%,全省1.5万个村集体经济全面提标升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安徽又一项领先全国的农村改革,有效激活了农村资源要素,盘活了农村资产。主要做法:
强化总体谋划,在健全机制上下真功。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市级监督指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多次作出改革批示,相继召开省委常委会、省委深改组会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等,研究部署改革工作。成立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等26个省直部门共同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地均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或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明确任务分工,高位推进改革工作。
强化任务落实,在组织推动上施全力。建立“1+N”政策指导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综合指导文件,配套印发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整省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等“N”项文件,各地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文件260多件,初步形成指导改革的政策体系。创新“123”工作推进法,明确“1”个核心目标,即着力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打造“2”个平台,即“会议+宣传”平台,全省累计召开业务培训会、现场推进会等1100余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横幅、宣传车、电子屏、宣传画册、一封信等十几种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把好“3”个关口,即把好清产核资关,按照统一范围、时间、流程、报表、编码要求,创设“9步操作流程”,确保清产核资全面真实准确。把好成员身份确认关,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成员身份界定办法和操作流程,实行一村一策,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把好股权设置关,严格按照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等流程规范开展。强化三项工作保障,即强化人员保障,全省各级共动员政府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各类社会人员近20万人参与改革;强化经费保障,省级累计安排20多亿元工作经费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强化制度保障,各地积极建立集体资产使用、管理、处置,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制度,有效提高管理水平。
强化督查检查,在提高质量上出实招。为提高改革质量,安徽省坚持以查促改,狠抓“三查”工作。抓数据审查,清查工作结束后,省里组织6个审核小组对各地数据进行审查复核,组织开展了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和省级验收工作,保障清产核资数据全面准确。抓进度督查。省级建立“领导督查、领导小组督查、部门督查”的督查机制,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开展督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两次组织14个省直单位在全省范围开展包市督察,省直牵头部门多次开展业务督查。各地均建立改革督查机制,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改革按序时推进。抓成效核查,省委、省政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均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纳入对各市年度目标考核,通过考核激发基层改革动力,提高改革成效。
强化试点探索,在改革路径上求创新。试点过程中,各地立足实际,不断拓宽改革路径,在资产确权、成员身份确认、股权盘活利用、集体法人公司化运营、处理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在资产确权方面,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强化政策指导。如:淮北市、来安县专门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实施办法,彻底解决村级小学、林地、山场等各类集体资产权属不清问题。在成员身份确认上,严格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开展,并注重保护妇女权益。如:铜陵市义安区充分考虑外国妇女权益,全区共确认56名嫁入本地的外国女士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股权盘活利用上,注重打好“组合拳”。如:第一批国家级试点单位天长市,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捆绑抵押贷款,创设“农权贷”融资产品,累计发放贷款2896万元,有效解决了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在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上,积极借鉴现代公司管理制度,提高运营效率。如:旌德县创设“母子公司”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母公司”,不参与市场经营,仅承担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职能;集体经济组织下设子公司,负责具体经营。这一做法有效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人才不足、约束制度不配套、经营风险不可控等问题,促进了集体经济长效发展。在处理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关系上,坚持实行“政经分离”,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经营地位。如:繁昌县推行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账务分开管理制度,全县74个村全面推进村社分离,覆盖率100%,有效厘清了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
强化统筹联动,在集成效应上做文章。安徽省立足乡村振兴全局,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同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提高改革系统性、统筹性,充分发挥改革的集成效应。立足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全省耕地流转面积3841万亩,流转率4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立足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通过引进专业化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全省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到8497个,占全省总村(居)数的52.8%。立足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省市、县、乡共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站)992个,2018年交易金额达到25.7亿元。立足集体和农民增收,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为重点,大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今年共安排财政扶持资金10.3亿元,重点扶持1474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发展集体经济,并通过集体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今年前三季度,安徽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725元,增长10.1%,增幅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居全国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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