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盱眙县黄花塘镇地处苏皖交界处,是新四军军部旧址所在地,为典型的革命老区,是江苏省重点脱贫攻坚的乡镇。近年来,黄花塘镇在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打造产业发展新载体、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新途径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2392户6887人中,已脱贫1670户5592人,到今年底将全面完成贫困户以及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现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一、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做法
(一)着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产业优势,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提档升级。一是依托产业扶贫项目,积极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到2020年末全镇10.8万亩耕地将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夯实了产业兴旺的基础。二是发挥当地资源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稻虾综合种养等特色产业,已建成稻虾综合种养基地4万亩,被授予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该镇时集村稻虾综合种养达5200亩、420余户,户均年增收达2.5万元。三是充分利用新四军军部旧址4A级景区等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通过产业扶贫,该镇已经形成了一批特色富民产业,为乡村产业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从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入手,打造生态宜居新家园。在省市扶贫政策支持下,黄花塘镇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新增耕地指标在省内有偿调剂后获得的资金,统筹用于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和相对集中居住安置区建设,安置农户除获得地面附属物补偿、宅基地补偿外,每户可免费享受集中居住区内60平方米的住房1套,确保所有贫困农户均能搬迁到新房。在此基础上,开展宅基地退出村庄的土地整治和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该镇芦沟村农民在宅基地自愿退出后,已整村就近搬迁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相对集中居住区,并通过土地整治村庄农用地全部变成了高标准农田,已全部流转给8个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并就近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农民人均增收近千元。
(三)依托科研院所的智力支持与科技下乡,打造产业发展新载体,推动科技扶贫向科技强农转变。黄花塘镇充分利用紧靠南京科技资源丰富的区位优势,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农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基地建设,使科技成为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在该镇成立了博士服务工作站,编制了全镇产业扶贫规划,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引进、示范与推广,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民培训等科技扶贫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该镇特色产业发展与产业附加值提升。
(四)吸引城市各类人才和工商资本下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确保农民持续增收。黄花塘镇抓住省级“点穴式”扶贫的契机,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商引资力度,撬动工商资本投向现代农业,引进了盱眙小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户。小河农业是由该镇五星村回乡青年创办,该公司2000亩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按照溯源体系模式管理,亩均增收达2000元,并通过“公司+家庭农场”以及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等方式,带动周边近500户农民发展4万多亩稻虾共养,农户年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此外,该镇还发挥“田秀才”“虾专家” 等乡土人才的作用,带动农户脱贫致富,该镇农技站农艺师黄富强被评为“全国最美农技员”。
(五)延续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一整套规范高效的党建引领和多方协作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黄花塘镇抓住省级“点穴式”精准扶贫和省直机关部门、部省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苏南发达县(市、区)“五方挂钩”帮扶试点的机遇,构建“一引六联”工作落实机制,即以镇党委引领带动,联系配强扶贫队伍、联合开展扶贫结对、联络注入扶贫资金、联动实施扶贫项目、联建发展特色产业、联带培育创业先锋的党建项目。同时,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包联帮扶作用,并选聘经营能力强、思想政治素质高、员工口碑好的企业老板到村担任“发展书记”,帮助村干部打开发展思路,带领群众实现共同致富。通过党建引领和多方协作,该镇实现了党建“主业”与脱贫攻坚“主责”有机统一。
二、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启示与建议
(一)要注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衔接。黄花塘镇从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底线任务出发,注重把当地资源优势和脱贫攻坚中的政策机遇等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了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相衔接;通过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推动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和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扶贫,实现了扶志扶智与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相衔接;通过深入挖掘当地红色资源,将弘扬红色文化与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相衔接;在充分发挥“一引六联”机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组织保障。实践证明,这些做法和经验对于贫困地区着眼于乡村振兴的总目标要求,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出发,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相衔接,并在脱贫攻坚督导考核、政策激励等方面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努力做到既脱贫摘帽,又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二)要注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施主体相衔接。农民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黄花塘镇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推进农村相对集中居住的过程中,贫困户除了获得相应的政策性补偿以外,还可以免费入住不低于60平方米的住房,切实保障了贫困户的住房权利。在吸引城市各类人才和工商资本下乡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过程中,通过延伸产业链条,创造就业机会。通过各级政府政策扶持、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示范,调动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把脱贫攻坚对贫困农户的帮扶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实现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施主体有机衔接。
(三)要注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保障相衔接。由脱贫攻坚过渡到乡村振兴阶段,一是要注重扶贫政策的延续性,防止出现“政策断崖”导致的返贫。二是要注重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让政策红利惠及绝大部分农村和农民。对于贫困村内的非贫困户,在特色产业发展、金融贷款和社会帮扶等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非贫困户与贫困户协同发展。对贫困区域内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修建、公共服务提供、产业发展扶持、易地移民搬迁、社会帮扶和人才政策方面要逐步提高标准,缩小与区域内贫困村的差距,推动非贫困村与贫困村共同发展。
(四)要注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制度供给相衔接。由脱贫攻坚过渡到乡村振兴阶段,一是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围绕宅基地扩权赋能,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抵押等权能,发展乡村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二是要深化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包括农业生产性外包服务主体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要完善资金投入机制。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资金统筹整合权限,切实提高涉农资金规模效益。鼓励社会资本发挥自身优势,投资乡村产业。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要完善人才汇聚机制。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为城市各类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消除其后顾之忧。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淮阴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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