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选择部分省开展试点,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意见》规定“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但目前,有的省份在落实耕地地力支持保护补贴时,以小麦或水稻等某种当地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每亩按一定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在这种补贴模式下,必须严格对指定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进行丈量核实,否则,受利益驱动,很容易发生虚报种植面积骗取补贴的问题。实际工作中,该模式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核实时间紧。丈量核实工作需从上到下逐级部署和宣传发动,以及自下而上的农户申报、丈量核实、结果公示、汇总上报和复核把关,最后县乡两级农业、财政部门还要汇总和相互核对、层层上报,交通、通讯和纸张等成本支出很高,政策落实时限比较紧迫。
二是核实任务重。从层层动员部署到核实、公示、汇总上报,程序繁多。单就核实环节而言,需村、乡镇、县三级层层核实把关,特别是村级核实环节,因地块多且分散,工作量很大,且集中丈量核实阶段又处于一年中最寒冷的阶段,参与人员比较辛苦。乡镇和县级虽然只能采取抽查方式对种植面积较大的申报对象进行重点复核监督,但工作量仍然较大。
三是增加了村级负担。据调查,一个村庄丈量核实的直接、间接费用和支出,一般在每亩5-10元左右,丈量核实所需的误工费及其他相关支出,全部由村庄负担。有的村庄经济薄弱,维持运转基本上靠上级转移支付保障,已难以承受此类额外的费用支出,因此形成的负债只能挂账处理。
此外,丈量核实工作还牵扯了镇村干部大量精力,造成其他工作阶段性停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国家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因此,笔者认为,可将土地确权颁证数据与落实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土地确权数据这一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优化补贴模式,选择以土地确权颁证面积作为补贴依据,可有效减少重复劳动,大大降低政策落实成本,并且能够更加有效地杜绝以往核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虚报骗补问题,使补贴面积更加精确,实现提质效增效目的。
在这种数据共享模式下,仅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进行确认,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实施时,村级将核查情况登记汇总上报,乡镇复核、县级监督,作为扣除补贴面积的依据,从而倒挤出各户应补贴面积,据以发放补贴资金。因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土地面积占比极小,“已改变用途的耕地”情况可由村庄根据土地台账变更情况直接查出,“弃耕抛荒情况”可通过现场察看解决,因极少有农户弃耕抛荒,所以现场核实时一目了然,无需兴师动众,如此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在保障政策效果不降低的前提下,大大提高效率,切实降低政策落实成本。另外,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变动情况,可实行动态管理,每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调查变更,使补贴面积更精准。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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