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发展家庭农场要防止“垒大户”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记者 付 姓 字号:【

  近日,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第二个比较系统的指导家庭农场发展的文件。9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要以效益论英雄,而不是以规模论英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引导扶持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8年年底,进入到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的有60万家,比2013年增长了4倍多,全国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946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约30多万元。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指出,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面临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一系列问题。新时期发展家庭农场,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五大原则,包括坚持农户主体、坚持规模适度、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示范引领。

  赵阳认为,坚持规模适度是把握《指导意见》精神的关键点。要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当地的资源情况,来实现最佳的规模效益。这个过程中,特别要防止片面地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

  实践中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多大才是最合适的?赵阳指出,标准就是看它的效益。“只要实现了最佳规模效益,规模可以大一点,也可以小一点。未来我们倡导的家庭农场,就是要以效益论英雄,而不是以规模论英雄。”

  家庭农场不是认定出来的,是发展出来的。记者注意到,以前各地都是通过认定的方法来确定家庭农场的扶持对象,但这次文件没有提出认定方面的指导意见,那么下一步将如何确定家庭农场的培育扶持对象?

  对此,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一级巡视员冀名峰回应称,近五六年来,家庭农场的发展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应该说家庭农场不是认定出来的,它是发展出来的。

  赵阳举例说,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中,纳入到国家统计局所统计的“规模农业经营户”这个概念里的农户有398万户。“这里有大量的家庭农场在我们的名录里,也有大量的没有在我们现有的名录里面,也就是说它没有经过认定程序也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它就在那里发展和经营,它就是家庭农场。”

  因此,这次《指导意见》对于家庭农场的内涵和外延都进行了基本界定,指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并提出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

  “农户、农民要增加收入,经营农业要有效益,钱袋子要鼓起来,除了工资性收入、其他各类收入外,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民收入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块。”赵阳说,为了便于指导、支持和管理,把种养大户、专业大户这些规模经营农户纳入到家庭农场的范围,有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和农业提高效益,这是最基本的考虑。

  而在较早的中央文件里是把种养大户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一种类型,与家庭农场并列。当前关于规模农业经营户的概念很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种粮大户、专业大户等有很多不同的表述,引发了一些歧义。对于这一调整,赵阳解释说,“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叫它什么名字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以效益论英雄。”

责任编辑: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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