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辖12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全县共有行政村421个,独立核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894个。2017年以前,费县的村级行政组织和村级经济组织是同一个机构,是“政经合一”的基层政权形式。2017年5月,费县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按照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的思路,共选取140个村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县经济开发区47个村居整体推进,目前已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并积极推行“政经分离”改革。改革中,该县坚持三个推进,总结出“政经分离”费县经验。
加快推进管理服务创新整合。打破原有农村社区管辖模式,实施网格化管理,居民按居住地划归相关社区管理,实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开,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股份合作社为基础、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通过实施政经分离改革,实现机构职能、人员选举、议事决策、工作管理、财务核算“五个分开”。目前已完成9个社区的居委选举工作,基本建立职责明晰、协调稳定的基层组织管理机制和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干部“公职化管理”。原村“两委”干部择优纳入社区统一管理,村干部集中到社区居委办公,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人员工资、行政管理经费、社会事业管理经费、公益性事业建设经费等按原村居人口比例确定,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行政管理职能全部由社区居委承担,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运转服务保障机构。农村干部实行公职化管理,加快实现农民增收有保障、集体发展有后劲、农村治理有效率、农村干部有信心的改革目标。
加快推进股份合作社规范经营。制定出台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办法,在村集体“三资”界定、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居民委员会资产管理权责利关系,强化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管理监督职能。建立完善合作社工作制度,确保一切按章程办事,一切依制度行事,一切对股东负责,始终做到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通过改革,开发区共清理村集体资产9300余万元、集体资源性资产1万余亩,股民当年实现分红406万元,承担村级费用808.5万元,广大人民群众成为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改革成效初显:
厘清了组织功能,优化公共服务。“政经分离”改革将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分开,有利于解决以往社区领导专注于集体经济建设、忽视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弊端。同时,由财政支付社区公共开支,解决了以前由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相关费用、公共服务提供受到限制问题,缓解了集体经济组织“绑架”自治组织的情况,有利于理顺社区公共服务承担主体,为社区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
助推了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政经分离的适时实施,使得管理经济事务的人员更专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人员更专心,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壮大了集体经济,带动富民强村。政经分离的主旨在于更好地发展集体经济,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富民功能。通过将集体经济组织从自治组织中分离出来,更加专注于集体经济发展,凸显专职化和专业化要求,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益。通过合作联社实施抱团发展,开发富民载体,拓宽农民就业创业途径。
严格监督管理,杜绝资产流失。集体经济做大做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工作。通过设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控,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处置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让农村财务公开、干部清白,确保集体资产不受侵害,农村基层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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