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份合作这种经营模式,既能盘活农村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又能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截至目前,河北省唐山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87.42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24.9%,较2008年的3.3%提高了21.6个百分点。
规范股份合作,推动健康发展。唐山市自2015年开始,通过探索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培育工作,规范和完善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内部建设和运行管理。目前,共计完善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6000余份,并录入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管理,试点全部实现“建章立制、按章办事、规范运营”。特别是迁安市,开创性地实现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工商注册,已有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完成登记注册。同时,迁安市为所有入股股东颁发了由迁安市农牧局统一印制的股权证书。为了充分保障入股农户利益,唐山市鼓励引导土地股份合作社采用“保底+分红”的分配模式。迁安市海沃之丰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采取同股同利分红方式,土地股与现金股同等享受每股500公斤玉米保底和二次盈余分配,由农民自主选择以实物或现金(按国家指导价折现)结算兑现,合作社提取30%公积金和10%的财务管理费后剩余60%盈余用于分红。
促进规模经营,实现节本增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载体,以让农民入股为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一方面使农村分散、闲置的土地资源实现规模经营,打破地块边界,开垦田间小路、边沟等,增加了耕种面积,提高资源利用率;另一方面通过股份合作和市场的有效配置,降低了前期投入成本,并通过统一经营管理,实现了节本增效。以丰南区岔河镇供销合作社为例,合作社利用规模经营的优势,通过统一采购农资、机耕机收、规模化生产等,降低了生产成本。对比分散经营,合作社两茬作物平均每亩共可节约成本160元。合作社通过注册“油葫芦泊”农产品商标,实行品牌化经营,每亩可增收95元。合作社通过节本增效,实现了每亩增加经济效益255元,9100亩入股土地共增加经济效益232万余元。
共享增值收益,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把土地变成股份,既能获得固定的流转费,还能分享到农业经营收益带来的市场化收益,即使遇到粮食价格下行的不利因素,也有保底费的保障。此外,农民从土地解放出来,可以放心外出打工,获取工资性收入,收入渠道明显拓宽。例如,迁安市奥宸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自2016年成立以来,不仅保障农民1000元的保底租金收入,年底还能为股东分红每股750元。同时,部分农民到合作社从事生产劳动,获得务工报酬,增加了收入。
参与经营管理,突出主体地位。合作社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把农民组织起来,农民作为股东参加成员大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参与市场经济,农民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管理主体、创新主体,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时,通过发展高效规模农业,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开展培训等途径,引导农民学习新技术和现代经营方法,成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方式,入股社员都是合作社的建设者、监督者,成员代表参与合作社的财务、决策、经营、销售,看到了合作社的发展,参与生产经营和运行管理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丰润区文宇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孙景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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