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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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7部委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行动,建设一批加工园区和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先导区,发展壮大吸纳农民就业的新市场主体。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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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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