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总分析相关数据,定期报告工作动态。每月填报工作进度表,报送每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每季度通报地方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动态,定期汇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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