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修订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取消户籍限制提高规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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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日报》报道,江苏省农委近日印发《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申报省级示范的家庭农场必须是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常年雇工数不超过3人(劳动密集型家庭农场可适当放宽)。取消“农场主为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有本地户籍”的限制,同时将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由100-300亩调整为上限6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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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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