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方式。首先,小生产之痛,是农民之痛。因为,规模小,意味着收入水平低。对于农民来说,小生产还有很多不利之处。例如,不利于机械化,不利于技术进步成果的推广采纳,在购买生产资料和出售农产品时,难以讨价还价,难以获得价格优惠,等等。
小生产之痛,也是国家之痛。这些年,国家通过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提供的财政补贴数额已经不少了。按照每亩土地的补贴标准看,已经不亚于欧美国家了。但是,平均到每个农户,还是太少,远远无法与欧美国家比。规模太小,劳动生产率就低,成本就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就差。
小生产之痛,更是消费者之痛。这突出地表现在价格、安全和质量上。在价格方面,由于规模太小,难以机械化,因此,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增加,农产品的成本必然不断增加。这使得我国农产品的价格水平,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显然是不利的。同时,小生产也容易导致“共振”效应,即,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数量庞大的小生产者,都按照同一方向调整生产,结果,往往导致调整的幅度过大,进而造成更大的市场波动。这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不利的。
在食品安全方面,小生产对于消费者的不利影响,更为突出。主要是,由于生产者数量巨大,规模狭小,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就很困难。分散的小农户生产,无法进行各自独立的收储和运输,也难以在各个营销环节中进行全程的标识跟踪。
在质量方面,小生产更是难以与大市场很好对接。大市场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均一性要求,无法直接从小生产者那里获得满足。面对汪洋大海一样的小生产者,大型的加工商,难以直接建立有效的订单关系。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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