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内容,强化措施,持续发力,家庭农场得到了较快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家庭农场达到7227家。
突出“三个坚持”,厘清发展思路
坚持发展与规范同步、数量与质量并重。把家庭农场的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不片面、盲目追求规模、数量,做到成熟一个,培育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确保了家庭农场稳步健康发展。
坚持产业覆盖、布局合理。根据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种植、养殖传统,科学规划,积极发展符合当地实际、体现地域特色的家庭农场。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涵盖了农村所有产业,主要有种植类、养殖类和种养结合类三种类型,据统计,种植业农场6365家,占88.1%;养殖农场731家,占10.1%;种养结合农场131家,占1.8%。
坚持规模适度、确保与家庭经营能力相适应。据统计,全市种植业家庭农场平均每个面积134.6亩,约为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20倍左右。这一规模既与全市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也与当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力相匹配,是适合全市较为合理、较为适度的经营规模,实现了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做到“六个到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政策指导到位。2013年7月,下发了《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为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标准制定到位。为鼓励引导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青年和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创办家庭农场,按照尽可能降低注册登记门槛的原则,对从事粮棉油种植、露天瓜菜苗木林果种植等所有行业都制定了认定标准,使更多的家庭农场取得了法人地位。这一较低的登记标准,吸引了一大批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这是目前潍坊市创办家庭农场的重要人才来源渠道。
统筹规划到位。统筹制定了全市家庭农场发展规划,提出了南部山区突出发展特种养殖、高档果品,中部平原突出发展优质瓜菜、专用粮,北部地区突出发展渔业、名优特水产品的总体规划,家庭农场呈现出区域性、集群化发展的趋势。
示范引领到位。2014年6月启动了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每年评定6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并进行奖补。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已连续四年评定示范家庭农场,通过打造样板,提升了家庭农场整体发展水平。
人才培养到位。把家庭农场人才培养作为职业农民培训的重点,从2014年开始,开展了家庭农场经营者、家庭农场后备人才和县市区、镇街管理员培训工作,2014年、2015年全市共培训800多名人员。
融资服务到位。会同潍坊银行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综合金融服务的通知》,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分行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邮储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将家庭农场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破解了其发展遇到的融资难瓶颈。
(作者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农村经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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