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粮食类家庭农场的经营难题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陈家根 周爱军 毛 飞 字号:【

  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近期江苏省扬州市农工办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分别与80多名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主和部分村组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调研发现,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了扬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但同时家庭农场主在粮食规模经营中还面临着很多问题。

  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营成本增加较快。一是土地流转租金上涨快。从调查情况看,2008年前后土地流转租金大约每亩500元左右,随着各种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的热情高涨,土地租金逐年提升,目前的宝应、高邮土地流转均价已经达到每亩900元左右,在少数地区土地租金超过每亩1200元,特别是近两年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成与运营,实行“出价高者得”,一些原来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企业,由于他们相对“雄厚”的实力,在土地流转市场竞争中又推高了租金价格。二是农资成本上涨快。2017年虽然各地风调雨顺,稻麦获得了较好的收成,但由于农资成本的增加,多地出现增收不增效的情况。如尿素价格由去年的1700元/吨涨至目前的2200元/吨、异丙隆(除草剂)价格上涨100%以上。三是用工成本上涨快。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近两年农业用工价格由50-60元/工/日涨至80-120元/工/日,且多为60岁以上的老人,很多农场主担忧不久的将来会出现无工可用的状况。

  农田基础设施不配套。主要是田间交通、排灌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农田高低不平整等问题。很多家庭农场主反映,规模经营后,田间道路较窄,大型农机具无法到达田间作业,收获的粮食只能用收割机一点一点从田间运到路边。宝应县学杰家庭农场主反映其2016年流转的50多亩地由于地势低洼,去年秋收秋种时雨水多,一直无法种植小麦。高邮吕尚明家庭农场主反映由于他承包的地块地势较高,需要灌溉时水位不够,田间灌水不到位,化学除草效果明显不如其他地块,不得不大量安排人工除草。据其反映,2017年仅人工除草就增加了2.9万元费用。高邮市益友家庭农场主反映近年政府加大了田间U型渠的建设力度,但设计人员纸上谈兵,施工人员按图作业,导致其田间的U型渠的进水端高度高于出水端,无法使用,新建的农田基础设施成了摆设。

  规模经营后缺乏监督机制。一是外地人经营不善易跑路。安徽人童某2016年承租广陵区沙头镇小虹桥村363亩土地,实行的是先种地后交租金的模式,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经营效益较差,村委会多次上门收缴租金无果,2017年上半年童某突然失去联系,造成村2016、2017年度约40万元土地租金无处可收。二是流入方的经营行为难监督。部分经营主体流入土地后,为便于耕作通常会进行土地整理,导致土地地貌和现状发生改变,有的甚至会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某公司2012年在江都区仙女镇流转土地706亩,流转期限20年,该项目于2012年动工投入,2013年下半年停业倒闭,由于项目涉及债务纠纷,至今尚未有人接盘。三是工商资本抢占资源风险。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在高邮甘垛镇流转2240亩土地,流转期限20年,流转金857元/亩/年,规划打造优质有机绿色农副产品基地,但由于投入不足,2016年公司将其中900亩土地以每亩加价150元的价格转租给其他人种植稻麦。

  农机具过量投入。在调研中发现,家庭农场之间相互攀比、过量购买农机具导致农机具利用效率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如在江都区调研的21个家庭农场中,20个家庭农场各类农机具齐全,19个家庭农场建设了烘干设备,农场投入资金少则数十万元,多达400万元,尽管种田效益不高,考虑到农机具的投入和折旧成本,让很多家庭农场不敢轻言放弃流转的土地,进入“以田养机、以机养田”的怪圈,大量资金投入到农机具上已经成为制约家庭农场收益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融资难、贷款贵、手续繁的问题仍然严重。不少家庭农场主反映,每年的土地流转费和化肥、农药、种子等费用都要30万-50万元周转资金,由于缺乏抵押物,很难向银行申请到贷款,找公务员担保,贷款额度也只有5万-10万元。尽管邮储银行开展了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农商行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但手续繁(一个多月才能放款)、贷款贵(基准利率上浮100%)的问题仍然严重。据了解,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涉农贷款较多的金融机构,已经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农商行审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对已经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要逐步压降贷款数量。

  几点建议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引导进场公开交易。凡50亩以上的农村土地流转,都必须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签订标准流转合同。二是推行“实物计价、现金结算”的租金定价机制。兼顾流转双方利益,采取市场定价方法,按照一定数量稻谷市场价格作为租金,防止土地流转价格与市场粮食价格脱节,给流转任何一方带来损失。三是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规模。指导各地根据土壤条件、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经营项目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规模经营标准,不能片面求快求大,不能强制农民流转土地,人为垒大户。

  加强流转用途管制。一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农地农用,产业集中”的原则,制定引导农地向当地优势产业流转的规划。二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和有偿退出机制。推行“先交租金后种地”的租金缴纳方式,加强流入方的事后监管,严禁流转土地“非农化”,对因经营不善或自然风险导致流入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实行动态退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三是建立土地流转激励制度。一方面对做得比较好的规模经营主体,分别在财政、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鼓励奖补村集体自主经营土地股份合作模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户双增收。

  引导经营主体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转变。一是应用良种良法降低生产成本。依托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和扬州市农户家庭农场协会,指导家庭农场主合理使用优良品种、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二是抱团采购农资。积极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团购”农资牵线搭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农资购买成本,确保采购农资的质量。三是探索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规模经营主体从追求产量向追求效益转变、从卖原粮向卖产品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合作共赢转变,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更多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收益。四是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采用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模式推进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产值转变,进一步提高种植业的保障水平。

  继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改革。一是适时出台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权贷款登记管理办法》,稳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细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府风险机制保障、抵押物经营权及作物变现保障等配套政策。二是试点开展保证保险贷款。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做好财政风险补偿基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产品推广服务,细化多方投保、风险共担、确保农民流转收益的保费交纳和理赔办法。三是运用好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成果,对信用等级高的经营主体实行优惠利率,简化审批流程。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委农工办)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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