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规范发展谈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苏澜泉 黄淑萍 字号:【

  当前,由于农民合作社注册门槛较低,入社社员数量、注册资金额度“水分”较大,不规范合作社的数量有所增加。笔者通过对甘肃省古浪县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就促进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合作社发展不够规范的主要原因

  数据表明,2010年古浪县工商注册登记合作社82个,2011年127个,2012年332个,2013年832个,2014年1177个,2015年1516个,2016年1689个。至 2017年底,全县合作社数量发展到1869个。从古浪县2010—2017年合作社发展数量可看出,2012-2014年该县合作社发展速度最快,而这一阶段正是惠农贷款开始面向合作社发放的时期。这一时期农民为了贷款大量成立合作社,导致合作社发展数量猛增,因此也出现了一些发展不够规范的情况,究其主要原因,从全县看,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合作社自身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虽然设立时有《章程》,但大多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部分农民合作社由于成员文化程度低、合作民主意识缺失、管理水平差等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尚不能真正发挥合作社赋予的功能;还有相当数量的合作社虽然以合作社名义开展生产经营,但其经营模式、运行形式和收益分配方式多带有家庭经营特点,其实质更接近家庭农场。

  合作社成立的动机不纯。一些农户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要补贴、跑项目、易贷款,个别合作社法人连合作社基本常识都模模糊糊;许多农业企业也看准农民合作社在财政投入、税收减免、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人才培养、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注册合作社,但目的大多只是为了要项目、拿补贴。

  注册门槛较低。调查反映,一些农户为成立合作社,凑够5个成员、上网下载一个章程、起一个名字便可登记注册,注册资金水分更大,5万觉得少了就可以随意改成500万元。

  一些地方不良政绩观影响。个别乡镇为了完成任务,让村干部、亲戚朋友挑头注册合作社凑数,甚至采取下指标、给项目、发补助、批贷款等办法推进合作社发展,这样的合作社大多有名无实,合而不作,背离了合作社的实际意义。这种做法极易导致一些合作社投机钻营,畸形发展。

  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几点建议

  尊重市场规则,科学定位职能。政府部门应正确定位自己在合作社发展中的职能和合作社在众多经济成分中的作用,一方面像对待其他经济组织一样,通过平抑农资价格、维持市场秩序,为合作社发展创造正常环境。另一方面也要尊重市场规则,让合作社自愿结合,自主经营,用“丛林法则”激励其优胜劣汰,成长壮大。

  强化监督检测,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合作社年审检测,对有名无实、未实际开展业务的予以注销;对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不履行法院裁决的,纳入“失信人”名单,在项目、资金、服务等方面进行限制;对已经认定的各级示范社加强监管考核,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取消示范社资格,促进合作社规范高质量发展。

  加强引导疏导,依法促使转型。对于那些虽然冠以合作社之名,实质却是家庭作坊或个体经营式的经营主体,一方面可通过指导、引导,促使其积极吸纳新成员,逐步转变为真正意义的合作社;另一方面也可根据其经营模式和特点,引导其自愿变更或转型为家庭农场,便于今后的分类管理指导。

  (作者单位:甘肃省古浪县经管站)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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