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闲置农房需集体统一经营,租期不超20年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据《农民日报》报道,北京市政府印发由市农委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引导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指导意见》。为有效防止一家一户擅自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经营产生各类矛盾纠纷,《意见》要求该项工作要由闲置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进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时,由乡镇政府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规范的农民闲置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责任编辑:程明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