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清产核资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实施意见,周密稳妥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清产核资任务,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突出“精准化”,创新清产核资“5432”工作法
摸清集体家底,是顺利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江苏省在南京、苏州等地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推开清产核资“5432”工作法。一是实行“五个统一”,即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编码规则、统一流程步骤、统一清查报表、统一账务处理、统一数据平台。二是引入“四支机构”,即引入测绘机构对建筑物、构筑物和资源性资产实施精准实测,引入评估机构开展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引入软件公司对财务、测绘等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三是确保“三个相符”,即明确清产核资的对象内容、操作办法和工作纪律,做到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实现“两个全覆盖”,即逐笔逐项清查核实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三类资产,实现资产全覆盖、账簿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 80% 的村(居)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40% 的村(居)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并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突出“信息化”,打造集体资产信息“一张图”
保证清产核资进度和质量,信息化是重要手段。江苏省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在集体资产摸清查实、记录在册的基础上,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集体资产的数量、地理位置、产权归属等信息录入数据库,形成各类资产台账、经济合同电子信息“一张图”。同时,各设区市积极打造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升级版,将清产核资形成的“一张图”纳入管理平台,并拓展完善记账、管理、预警、监督等功能,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农民少跑腿”。目前,全省1200个乡镇、1.7万个村(居)已纳入平台管理,90%的乡镇和88%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实现“在线交易”。
突出“制度化”,探索集体资产管理新机制
推进清产核资,实施规范管理,制度建设是根本保障。江苏省注重健全管理制度,提升清产核资规范化水平,探索集体资产管理运营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清产核资全程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清查方案、清查内容、清查结果,对权属认定、资产核销等存在争议的问题,采取“一村一策”“一事一议”办法,认真核查,稳妥处理,再次公示,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实施农村集体资产“阳光行动”。以“E阳光”为统一标识,探索开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让农民群众便捷地了解集体资产家底和管理动态运营情况。目前,全省有6625个村开展了“阳光行动”试点,占全省总村数的37%。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开支不规范等农民反映集中的问题,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治理,进一步扎紧资产管理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进场交易制度。出台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农村集体资产必须全部进入市场公开交易,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目前,江苏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现县级平台全覆盖,通过平台交易的集体资产项目平均溢价率超过5% ,高的达到20% 。
(本文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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