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产权改革必须打赢的第一场硬仗,高位启动,强力推进,目前21% 的村(居)基本完成任务,清查资产1260.35亿元。
坚持高点谋划,科学制定方案
一是试点先行。去年山东省选择42个县开展了国家级和省级试点,覆盖全省17个地市。从省直部门各选派处级干部到国家级试点县挂职,全程指导工作。通过试点,清查集体资产 217.6亿元,增加 21.4亿元;资源性资产 389.4万亩,增加23.1万亩,并在工作步骤、环节把控、制度创设等方面积累了经验。二是压实责任。在总体安排上,确保 2018年底完成县域范围资产清查和数据上报,2019年6月份省级完成汇总上报;在工作要求上,将所有涉农村居和集体的所有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全面纳入清查范围,建立资产台账和管理制度,形成集体资产监管的长效机制。三是统筹推进。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充分利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确权工作成果,整合形成“大数据”,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实字当先,抓好关键环节
目前,全省90.1% 的涉农县制定了清产核资指导意见,村级成立了工作小组,部分资产规模大或情况复杂的村聘请了专业机构,确保清查质量。工作中,严把“七个关口”:一是宣传发动关。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将政策宣讲到位,充分发动群众,让群众成为改革的主体。二是资产查验关。先账内、后账外,全面清查集体资产,重点清查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三是资源实测关。对建设用地、“四荒地”等资源进行实地测量,健全资源台账。四是合同清理关。逐一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有争议的进一步核实,明显不合理的依法依规纠正。五是公开公示关。清查过程全程公开,清查结果“三榜公示”,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后报镇街备案,确保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六是档案管理关。清查过程形成的书面、影像等资料全部立卷归档保存。开发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系统,将成果纳入平台管理,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七是制度建设关。建立资产登记保管使用、资产处置、资源承包租赁招投标、经济合同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坚持保障到位,强化政策支持
着力建立“三项机制”:一是经费保障机制。将清产核资等产权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2017年度省级安排 3550万元,2018年增加到1亿元;各市县也都安排了专项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细化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扶贫投入等形成的资产,由县级农业、水利等部门列出清单,依法依规将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做好资产移交手续。二是部门会商机制。省农业、财政、国土等9部门成立工作指导组,及时会商解决难点问题;省农业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成立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小组,具体指导清产核资工作。三是督导考核机制。将清产核资及产权改革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建立工作月报、定期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及时督导检查,加快工作进度。
(本文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供稿)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