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正值农闲,河南扶沟老家在外务工的人们又都回家过年,乡亲们都喜气洋洋,聚集在一起谈论着一年的收入,商量着来年的去处。多数选择继续外出务工,一部分决定就近找活儿,还有部分村民受政策引导影响,准备留村租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什么在影响农民的选择?在村务农者有哪些需求?为此,笔者按照就业选择,对村里农户进行了分类分析。总体来看,因村民文化水平相似,年龄、后代教育、政策支持和预期等因素对村民就业选择影响较大,在村务农者也因种植结构不同,需求多样。
一、农户分类
因属于传统平原地带农区,耕作方便,种植结构较为单一,且距县城较远,商业不发达,因此从就业或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上,可以把村民大致分为三类:A类,年轻夫妇外出务工,老人留守看孙辈,种植传统作物;B类,男劳动力外出务工,妇女留守带孩子,就近务工,兼顾种植传统作物;C类,全家在村种植高经济价值作物。笔者分类选取了三个家庭结构相同农户,即均为“老人+青年夫妇+孩子”,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总体来看,三类家庭年均收入水平基本相同,其中A类和B类农户占村庄80%左右。
农户甲,A类。两位老人分别为63岁、66岁,青年夫妇为其小儿子和儿媳,35岁左右,孩子在读初中。青年夫妇在深圳打工,月均工资7000元,已在县城买房。两位老人在家照顾孩子,7亩土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传统农作物。
农户乙,B类。两位老人在55岁左右,青年夫妇30岁左右,孩子在读小学,准备在县城买房,让孩子转学进城。男丁在上海建筑工地务工,月均工资8000元,儿媳在县城附近的制鞋厂工作,工资2200元/月,早出晚归,可以兼顾孩子。婆婆负责主要家务和土地耕种,7亩土地也主要种植传统作物,农闲时节做零工,替种植高经济作物者干农活儿,价格50元/天。
农户丙,C类。两位老人刚过50岁,年轻夫妇30岁,孩子在读小学,在村建了三层小楼。全家经营政府扶持项目建设的蔬菜大棚2个共10亩,大棚租金为3500元/亩/5年,土地租金直接交付流出农户,1000元/亩/年,第一年种植,收入情况无预期。另有自建西瓜大棚一个,共7亩,2017年收入6万多元;自有承包地15亩,种植小麦和玉米。
二、影响农户的选择因素和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户就业选择增多。从整体上看,老人外出无望,种地经验丰富,对农业感情深,爱惜土地,但能力有限,只能种植传统作物,补充增加家庭收入。青年夫妇外出打工机会多,工资高,多愿外出务工,也是多数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高经济价值作物种植近些年发展较快,但仍为少数。因此,村子平常以老年人为主,年轻人较少。
影响农户选择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年龄。村民普遍认为外出务工收入较高,比务农更有保障。但年龄超过50岁尤其是55岁者,在外找工作较难,多选择返乡务农。以甲农户为典型,老人前些年一直在新疆务工,年纪大了才回来。不同年龄村民的种地感情和种植经验不同,35岁以下的年轻人多不善农事。在丙农户中,老人为决策者,年轻夫妇仅提供劳力。二是孩子教育。村民对教育很重视,爷爷奶奶教育能力有限,青壮年劳动力留村主要是为了管教孩子,如乙户和丙户,均因为孩子年纪增大,老人管不好,年轻人才决定留下或就近务工。三是政策引导和预期。随着国家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政策逐步完善,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加大,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使得农业种植效益增加,农户对种地预期收入和前景看好。如丙户,因为政府牵头建设了蔬菜大棚及基础设施,才决定种植高经济价值作物。
因耕作能力和作物不同,留在村中务农者需求主要集中于农业生产性服务、资金和技术等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性服务。留守老人和妇女希望农业生产性服务数量增加,以满足季节性需求,服务种类更加多样,如老人难以胜任的灌溉等。农户甲张大爷说:“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天旱时找不到人浇地。”二是生产技术。村中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种植全靠借鉴其他农户经验和自己摸索,迫切需要技术指导和培训。农户丙刘大娘说:“第一年种,啥也不懂,栽黄瓜苗都得边栽边跑人家大棚里看看,除此之外也没地方学。”三是金融和保险支持。农户丙两个黄瓜蔬菜大棚目前尚在养苗阶段,已经投入8万多元,后续预计还有三四万元的投入支出,全靠贷款和原有积蓄支撑,资金压力大。全家三代一年的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将来市场行情,经营风险大,“如果有价格保险、灾害保险啥的就好了”。四是优质劳动力。蔬菜大棚种植属于劳动密集型生产,丙农户平时4个家庭劳动力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在栽秧、摘瓜等关键性时节,另需6-8个劳动力。在村者多为老人,抢农时阶段难以寻觅和雇用有效劳动力。
三、几点思考
从三个农户的情况来看,随着就业增收渠道多样化,农民选择不断分化,三个农户所代表的三类农户家庭将逐步走向不同的发展道路,从而创造城乡流动发展大趋势。
一是农村社会分化是趋势。经济规律决定,市场要素向更能实现自身价值的地方流动、集聚。农村人多地少,城市收入较高,决定了以农户甲、乙为代表的农村劳动力将会继续转移进城,农村社会结构将进一步调整。以农户丙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扩大种植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务农收入增加,最终趋于与城市收入平衡,从而达到城乡人口流动的均衡。
二是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均需要关注。老人在家种植传统作物,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价值,对稳定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支持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具有积极作用。就实际情况看,该地区目前及未来一段时期,以农户甲、乙为代表的普通农户依然会占农业生产的多数。以农户丙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农业生产的新力量,但还处于起步阶段,较为脆弱。因此,对这三类农户均需给予关注引导,通过不同的政策措施,支持他们开展农业生产。
三是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应作为工作重要内容。目前,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政策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成效显著。下一步,需要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将服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手段,加强生产技术、市场信息、金融保险等服务,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经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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