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之后:怎么看,怎么办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杨俊 字号:【

  就目前社会比较关注的农村承包地确权问题,笔者专程对老家湖北省仙桃市的农村进行了走访调研,所见所闻引发了一些思考。

  “确权”之后,农民群众有了获得感

  来到仙桃市彭场镇七里村,笔者与一位亲戚聊起承包地确权的话题时,他饶有兴致地介绍了他家的情况,并展示了他的“红本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笔者仔细看了看他的承包经营权证,户主信息、承包地面积、地块分布、四至范围等信息都一目了然。“村里头是从2015年开始组织确权,这次我们家确到了11.4亩地,去年拿到这个证书,有了这个证相当于给承包地上了户口,有据可查,无论是领粮补还是将地流转出去都比过去更清楚!”刚讲完他又兴奋地说:“以前是手里有粮、心里不慌,现在是手里有证,心里不慌!”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确权”之后,出现的一些现象值得关注

  随着交谈的深入,笔者很自然地和来他家做客的亲戚朋友也拉起了家常,大家聊起了各自的情况,笔者认为承包地确权后出现的一些情况值得关注。

  确权后仍面临分田调地。仙桃市已于2017年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七里村村民都拿到了自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后来还有人回村要地。原因是上世纪90年代,由于农民负担过重,不少村民不堪重负离开农村到城里谋生,之后既不交农业税也不看管自家承包地,长期不在村里,当地称之为“丢田甩户”。按照相关政策,这些村民仍享有对本村土地的承包权,但本次确权工作已结束,不可能再为个别村民进行大幅度调整,这成了一个既现实又棘手的问题。可见,承包地确权之后,也并非一劳永逸。

  确权后向部分村民收费。交谈中,正巧遇到一位当年“丢田甩户”在外务工的老乡,他说这次村里给他家确了几亩地也发了承包经营权证,但村委会向他收取了费用。原来,在此次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村里对绝大部分“丢田甩户”的承包户按照当年二轮承包关系进行了分田确权,还帮助办理了种粮补贴存折,但随后需按照户口上人数每人以300元的标准向村委会交纳费用。对此,村干部的解释是,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这些承包户虽常年在外经商务工不种地,但也属于本村村民,理应对确权之前那些年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承担相应费用。因此,这个是否属于乱收费各方观点不一,但据了解,大多数村民表示可以接受,并已向村委会交纳相关费用领取了自家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种粮补贴存折。

  确权之后怎么办?

  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结束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接踵而来。无论是承包地确权,还是产权制度改革,都直接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深入推动农村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通过这次回乡所见所闻,我觉得有两点非常重要。

  一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实际情况其实远比我们想象得复杂,各地情况还不尽相同,但农村的一些事情终究还得在农村内部来解决。比如,确权工作中承包地归谁、面积多少,产权改革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如何确定等问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通过村内民主协商来解决,这其中村党支部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二要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经管工作,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下到基层都是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可谓任务繁重。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离不开乡镇农村经管工作体系,运营维护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更离不开乡镇农村经管工作体系。因此,在基层一定要有健全的体系来抓经管工作,这样才能为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经管总站)

责任编辑:程明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举报电话: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举报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