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种分管”的平罗经验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刘同山 字号:【

  从长远来看,借助农业机械和生物技术等农业现代化技术把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是大势所趋。但当前城镇就业机会少、工作不稳定,非农就业很不充分,很多农民想“离农、进城”,却无法在城市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只能偶尔外出“打零工”,农村土地仍然具有较强的“劳动力蓄水池”作用。近年来,中央非常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宁夏平罗县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探索出了农业生产的“统种分管”模式。

  “统种分管”的具体做法

  农业生产的“统种分管”,是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以下简称“新型主体”)统一提供良种、化肥等农资,农机作业服务和农业技术指导,而生产过程中的打药、施肥、田间水管理等工作,仍由原承包农户分散完成的一种农业生产合作模式。可见,所谓“统种分管”,实际上是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虚化、弱化导致农业生产“统”的不够和“新型主体”蓬勃发展后,农业生产“统分结合”的创新实现形式。

  目前,平罗试验区已有7家“新型主体”在7300多亩耕地上实行了“统种分管”模式。以2016年率先开展“统种分管”的平罗宁禾谷米业公司为例,其具体做法如下:一是与农户所在村集体签订“统种分管”种植协议,在某一地块统一种植指定的水稻品种。二是公司统一采购农资和购买农机作业服务,然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分散的农户提供。三是生产过程中需要人工较多的环节,如田间水管理,则由原承包农户分散负责。四是对于“统种分管”地块收获的达到一定质量要求的稻谷,公司承诺以高于市场价8%的价格收购。五是在稻谷出售时,公司按耕地面积扣除为各个农户垫付的农资、农机作业费用。当年,宁禾谷米业公司“统种分管”的耕地面积达到2365亩。

  “统种分管”的独特优势

  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等一样,“统种分管”实现了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不过,它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能够发挥新型主体和普通农户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因此有独特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统种分管”有效发挥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部分农民的非农就业不太稳定,经常往返于城乡之间,在农业机械的帮助下,他们有时间和精力从事农业生产。土地流转对很多农户来说,经济上不划算,习惯上也接受不了。“统种分管”主要在农资(采购)、耕种和收获等标准化程度较高、不太需要人工参与的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在其他环节则充分利用承包户的富余劳动力。在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保留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业生产的有效参与,这对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全面转型期的社会稳定都有重要价值。

  “统种分管”可以直接提高农户经营收益。与土地流转、生产托管模式下,承包农户获得约定地租和产量不同,在“统种分管”模式下,无论产出多少粮食,收益都完全归农户。而且农户还可以享受“统”的好处——以更低的价格购置农资,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稻谷。2016年,“统种分管”每亩地的农资、农机作业服务费为380元,比农户分散作业便宜120元。而且,一些新型主体还会将“统种分管”的地块作为自己的优质农产品种植基地,对基地的农产品加价收购——宁禾谷米业公司制定的收购价格比市场价高8%,这无疑会进一步提高农户的经营收益。

  “统种分管”降低了“新型主体”的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贷款难、贷款贵是“新型主体”普遍面临的问题。在“统种分管”模式下,新型主体只需垫付一部分农资、农机作业费用,而不必支付每亩600元左右的地租,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开拓市场。而且,在“统种分管”模式下,农业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主要由原承包农户分散承担,避免了农业风险过度集中在新型主体身上,减少了其经营不善而“跑路”的可能,保护了农村的先进生产力,稳定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总的来看,“统种分管”根据农业生产各环节的特性,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让新型主体与普通农户紧密协作,组织优势明显,实施效果显著,受到了有关各方的欢迎。

  “统种分管”的下一步建议

  “统种分管”这种做法,真正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让承包农户成为参与者、受益者,符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党中央的改革要求,值得重视和推广。为了更好地推进“统种分管”,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典型宣传,重点引导,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农民对“统种分管”的信任度和接受性。农民对化肥、种子、农药等喜欢“超量使用”,导致成本增加和环境污染。要改变农民的耕种习惯,引导他们科学种田,需要借助典型经验,让他们信任的人对其组织发动。

  二是扩大经营规模和延长产业链条并举,通过降本增收和提质增效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单纯扩大“统种分管”的规模,靠压低农资价格和农机服务收费,解决农资和农机服务的“买贵”问题,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收入的空间不大。只有让农民和下游的企业紧密联合起来,努力形成优质农产品品牌,解决农产品长期的“卖难”“卖贱”问题,“向市场要效益”,农业农村才能获得更好地发展。

  三是充分认识到农户分化的现实。将“统种分管”工作与中央提出的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退出、村组内“互换并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改革要求结合起来,让一部分愿意种地、能种好地的农民,获得更多连片的承包地,以推动农民的职业化,提高“统种分管”的经营效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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