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五国农地所有权转化 对农地使用的影响研究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张国庆 字号:【

  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洲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等各个领域都进入了转型期,所有权制度从原来的国营或合作社所有开始向私有转化,1989年以后,农业用地所有权也开始了私有制改革进程。经过20多年的变迁,比较研究中欧国家这段时期农地所有权转化现象正当时。本文主要以中欧五个国家(即捷克、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为对象,分析所有权转变对农场规模数量、土地市场及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

  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五国农地所有权转化概览

  1989年以后,五国的所有权转化过程各不相同。1948-1989年间,捷克斯洛伐克终止了土地私有制,开始实施农业合作化,1989年后,通过土地证券赔偿,捷克斯洛伐克把农地退还给1948年集体化前的土地所有人或者继承人。由于私有化进程的推进,大约340万公顷的农田重新回到了个人手中,只有40万公顷的土地由政府管理。

  匈牙利1948年开始推行农业集体化,在集体化推进的高峰期,大约75%的农地都属于合作社。1992年至1996年,匈牙利再私有化改革推行,通过发行债券,补偿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原土地所有者的财产损失。国营农场私有化的同时,农业合作社也开始了私有化转变,约270万公顷的土地实现了再私有化,其余土地则归还给了合作社的前成员,或出售给新的私人业主及原国营农场职工。

  20世纪50年代,罗马尼亚大力推行农业集体化和国有化,到20世纪60年代初,只有15%的农田属于私有,且这些土地大都质量较差,基本位于山区。罗马尼亚农地私有化改革始于1991年颁布的土地法,该法规定,合作化前的原农地所有者每人将获得10公顷农田返还。

  在波兰,农业集体化的改造在社会主义时期并不成功,农地私有制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波兰的国有农场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区德国人被驱逐后留下的土地上。在改革过程中,波兰关闭和废除了国营农场,私有化得以实现。

  二、农地所有权转化分析

  (一)农场的规模数量

  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13年,五个国家保留了570多万份“农业资产”。从欧盟的整体情况看,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农场数量相对较小,而匈牙利、罗马尼亚和波兰农场的数量较为可观:波兰、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的农场总数(约570万)比其余欧盟成员国的农场总和(510万)还要多。此外,农场规模也有明显的差别:捷克农场的平均面积为130公顷,而罗马尼亚则不足4公顷。

  土地私有化和归还改革使得五国个体农场数量急剧增加,由此导致的一个不良后果是原来集体化下的土地被分割成小块,农地所有者数量增加到约400万个。据估计,获得土地的农民中,有超过60%的人是老人,他们的农场被继承后,土地碎片化进一步加剧。

  (二)土地买卖和租赁市场

  私有化进程和所有权的归还尽管为土地交易创造了机会,但最初五国农地买卖市场却处于休眠状态。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如空间差异,特定法律措施的出台以及社会经济状况等。

  其中,农地价格高低主要取决于地理位置、地块大小及用途。在匈牙利,土地价格之所以上涨,主要是因为加入欧盟的预期、外国人购买地产的意愿强烈以及能够获取高额农业补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农地租赁的低成本化限制了土地的市场交易量。五个国家中,农地租赁在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最受欢迎:本世纪初,捷克农地租赁比例约占全国农地面积的95%,350万农地业主,只有不到1%的人从事农业活动,99%的业主都把土地租给了生产企业或小部分农民。这是因为,捷克土地租赁价格仅为官方售价的1%,再加之业主和承租人可以根据农地的区域位置及地力条件进行议价,因此农地租赁显得更有活力。匈牙利的土地租赁价格与土地肥沃程度密切相关,该国食品生产商约有93%的生产用地是通过租赁得来的。

  在波兰,农地租赁比例大约占比20%,由于租赁多发生在个体之间,价格大多通过口头约定,很难准确估算租赁价格,目前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波兰每公顷平均价格可能在200欧元左右。

  三、农地所有权转化影响

  五国农地私有化改革的推行,带来最显著的后果是土地逐步碎片化。过度的碎片化既增加生产管理的成本,也不利于机械化的推广,而且也使得土地登记管理复杂化,为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冲突埋下了隐患。

  农地所有权碎片化致使农场规模两极分化现象出现:一面是出现了大批规模较小且不具竞争力的农场,一面是实力较强的大型合作农场也相应建立。2007年,捷克共和国超过66%的农场面积不到10公顷,这些农场土地面积的总和仅占全国农业用地的2.2%。相反地,超过500公顷面积的农场只占总数的3.8%,但却占全国农地面积的72%。

  匈牙利也明显出现了农场规模的两极分化。一面是占地几公顷的小农场,另一面是大型商业控股农场。小农场土地面积很小,对经济影响有限,但却是农村社会的重要元素,对解决当地农民就业和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波兰及罗马尼亚亦是如此。大型商业控股农场数量虽不及小农场,但占农地面积的70%以上。它们采用现代生产管理方法,投资手段多样,在农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私有化进程也间接导致了农地面积的减少。例如,在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由于农业效益不高,土地所有者出现了弃耕现象。另外,由于罗马尼亚大批农场所有者是老人,他们陆续退出农业生产,致使农地面积逐步缩小。生产基础设施落后也是农地面积减少的另一个原因。1989年,罗马尼亚超过20%的农地纳入了灌溉系统,而到2006年,这个数字仅为3%。与1999年相比,2000年的干旱使粮食产量减少了40%,致使许多农场纷纷退出农业生产。

  所有权转化的另一影响是,土地用于非农发展的现象开始出现,尤其是在城郊及生产条件较差的地方。

  四、结论

  上世纪90年代初,除波兰外,其余四国的农业经济主要由国有部门,也就是国营农场和合作社掌控,个体农场处于边缘。然而,在随后的几年里,私有化及土地归还的推行,使农地在所有权及使用形式上都呈现出多样化。

  五国在改革初期引发了农地分裂,随后又开始进行土地合并,但在波兰及罗马尼亚合并效果并不明显,大量经营状况不佳小农场的出现,导致土地使用的细碎化,影响了两国农业发展。目前这些小农场数量正在逐步减少,大型农业企业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捷克、斯洛伐克及匈牙利的土地由于仍处于大型控股公司和生产公司的控制下,因此并没有导致土地使用的碎片化,土地合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而在波兰,与改革前比,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碎片化呈现区域性特点——全国20%的农地存在这种现象。

  (原文标题:The Consequences of Changes of Ownership for Agricultural Land Use in Central European Countries Following the Collapse of the Eastern Bloc,刊登于Land Use Policy 2017,(66):120-130。译者:李春艳,单位:中国农村杂志社。)

责任编辑: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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