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年来,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得到广泛认可,作用发挥也越来越突出,湖南这些年在推进家庭农场发展中有哪些做法和举措?
刘益平: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我省迅速响应行动,大力培育、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实现“井喷”式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家庭农场认定达到3.35万户,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达1.2万户。家庭农场的培育壮大,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主要做法可总结为“三个三”:
一是顶层设计上定准“三个位”。定准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位”。发展初期,我们就把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载体,将其发展列入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重点内容,要求各地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推进。定准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的“基本位”。明确家庭农场基本内涵,要求以家庭经营为单元,以第一产业为主业,以集约生产为手段,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定准家庭农场农村创业创新的“基地位”。把家庭农场作为农村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鼓励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
二是推动落实上用足“三个力”。抓实政府推力。将“万户”工程(重点扶持10000户家庭农场)列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以县为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部署,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各市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层层推动落实的良好局面。凝聚部门合力。建立了省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根据职能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在财政投入、农业基础设施、科技推广、金融支农等方面加大家庭农场支持力度。省财政、省农委4年整合资金4.82亿元,扶持家庭农场10022户。激发内生动力。4年来,全省家庭农场主自发投资达218.7亿元,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找准选优核心产业,形成了种植、养殖、种养结合、休闲观光等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类型多样的家庭农场发展格局。
三是协调服务上解好“三个难”。解好土地流转难。整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解好技术装备难。把家庭农场主培训列入职业农民、科技示范户和“阳光工程”培训计划;组织9000多名科技人员到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科技服务;在中央补贴基础上,省市县财政再补贴30%,支持家庭农场购买农机。解好融资保险难。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在11个县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4家涉农金融机构在86个县(市)与87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主办行关系;部分银行专门为家庭农场定制金融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新增10个湖南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有效缓解了家庭农场融资保险难问题。
记者:看得出来,湖南在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方面的工作力度很大,确实是出台了真招实策、拿出了真金白银,这对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起到了哪些方面的作用?
刘益平:我省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力保障了粮食生产,推动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了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创新”力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农业生产关系,探索了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路径。全省认定的33588户家庭农场共经营土地626.61万亩,其中流转 538.74万亩,带动全省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586万亩,带动土地集中率达41.7%,极大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化经营对农机需求迫切,特别是“万户” 工程要求受扶持家庭农场必须与农机合作社签订服务合同或自购农机保证农场生产经营,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的机械化生产。此外,家庭农场标准化水平高,进行标准化生产的粮食种植家庭农场每亩纯收入达800-900元,比普通种植高200-300元/亩,带动农户纷纷发展标准化、集约化生产。
二是重构农业经营形态,丰富了农业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融合发展的实现载体。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侧重生产,农民合作社侧重组织,龙头企业侧重市场,三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促使他们相互联合融合,形成全产业链条。比如郴州市的1819户家庭农场,全部加入了合作社或联合社,其中有1700户牵头成立了合作社或联合社。许多家庭农场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周边农户或其他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如常德石门丰瑞家庭农场,采取订单式服务模式,服务周边3个乡镇、352户农户、1863亩耕地,深受广大服务农户欢迎。而“互联网+”家庭农场近年来也蓬勃兴起。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省家庭农场实现网上农产品销售收入达4.13亿元。
三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打造了城乡人才资本等优质资源要素追逐集聚的孵化基地。家庭农场大幅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收益,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休退伍人员、在外能人等人群竞相创办家庭农场。认定的家庭农场中,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企业老板等创办的占53%。以年龄来分,“80后”“ 90后”创办的占16.55%,颠覆了广为流传的“80后”不愿种地、“90后”不会种地等社会舆论。以家庭农场为投资对象,大量城市资本投向乡村,“万户”工程实施以来,全省家庭农场主投资达到了218.7亿元。如永州市零陵区和天油茶家庭农场农场主从海南回乡创办家庭农场,目前已投入资金2000万元,用于租地、整地、水利设施建设、购买苗子及农资,计划还将投资1300万元左右。同时,家庭农场主大都积极尝试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模式。浏阳市孔蒲中家庭农场发展“稻田+”生态综合种养,合理搭配其他品种,形成了多种生态种养模式,实现了家庭农场发展低成本、低污染、低排放的“三低”模式。著名生态种养专家黄璜的“生态种养产学研基地”在该农场挂牌建设。
四是搭建农业新型平台,成为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改革政策落实落地的有力抓手。家庭农场在落实国家农村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政策措施上,比传统农户更加便捷高效。农业结构性调整行动快:洞庭湖地区重点发展水稻种植、蛙稻种养型、虾稻种养型和特种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湘中南丘陵地区依托临近的消费市场,积极开拓特色农业;长沙市的家庭农场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围绕“米篓子”“菜篮子”做文章;郴州市利用靠近珠三角的地理优势,学习技术发展台湾泥鳅等特种养殖,大力开拓省外市场;大湘西地区依托山区地形,重点发展“猪-沼-果、猪-沼-稻”家庭农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快:家庭农场对实施国家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热情高,进度快,且保质保量,主管部门也更愿意将项目交给家庭农场实施,形成了良性循环。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快:家庭农场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需求迫切、敏感度高、落实高效,如省级扶持的10022户家庭农场全部参加了农业保险,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落实进度也非常迅速,有基层干部甚至反映,一些涉农政策他们都还不知道,家庭农场主就找上门来咨询了。
记者:家庭农场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适度规模,在扶持过程中如何把握和体现这个原则?
刘益平: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不能脱离相当比例农业生产为小农户生产、全省人均占有耕地不到一亩的实际情况。在扶持培育家庭农场的过程中,我们发现100亩到200亩的经营规模,既适宜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家庭农场有效生产、经营,也能较充分地提升农户生产效益,是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衔接的有效形式。在家庭农场的生产规模上,《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种植业的,种植面积山丘区100亩左右,平湖区200亩左右;从事养殖业的,年出栏生猪(牛、羊)100头左右,家禽养殖1000羽左右,水产养殖50亩左右;从事种养结合的,其主业参照相应种养规模要求。并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家庭务农人数。防止家庭农场“贪大求洋”,确保规范发展。
记者:下一步,湖南省在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有何打算?特别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家庭农场发展?
刘益平:党的十九大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培育扶持家庭农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突出抓好四方面:
一是抓规范。家庭农场重点“提质”,大力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制度,健全名录管理,开展家庭农场精准管理服务试点,做好家庭农场统计和监测工作。对有名无实或已经倒闭的家庭农场实行清理,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引导和促使其注销登记。同时,按照适度规模要求,引导超大规模的合作社经营地块分成若干单元,交给家庭农场耕种,合作社主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是抓示范。在深入实施好家庭农场“万户”工程的同时,继续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辐射带动农业发展。指导市州、县市区抓好示范农场建设,形成三级联动联创格局。会同工商部门搞好家庭农场的认定、登记工作,完善家庭农场台账和名录,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宣传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典型,总结推介衡阳等县“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模式。
三是抓扶持。联合财政、水利、国土、电力等相关单位,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将农业项目重点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大限度保障农业生产,创造良好农业生产氛围。激发涉农金融机构布局农村市场积极性,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为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设立风险基金,提高农业各险种政府补助额度,增加农业保险类型,延长投保时限,以防范自然风险。协调省财政“省农业担保公司”依据《湖南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改组实施方案》精神将担保重点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倾斜,为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信贷担保资金支持。
四是抓重点。2018年在全省重点打造培育100个左右效益好、运行规范、带动力强、作用显著的品牌家庭农场,树立全省乃至全国的样板,鼓励家庭农场开展联合与合作,依法自愿组建“合作社+农场”的发展模式;省里项目资金将重点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同时,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产业链带农惠农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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