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将农村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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