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费县工作法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杨青云 字号:【

  山东省费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辖12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全县共有行政村421个,独立核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894个,全县总人口85万人,农业人口77.74万人,耕地面积89.66万亩。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安排,2016年费县在费城街道3个村成功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又被推荐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按照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的思路,全县共选取14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县经济开发区整体推进,共涉及3.6万户11.9万人,目前试点村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工作中,费县紧紧围绕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目标,坚守三条底线、突出三项重点、实现三个目标、落实三个保障、注意三个方面问题,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试点。

  坚守“三个底线”。一是坚守党的领导这个底线。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改革全过程。不管是改革过程中还是改革后,都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不动摇。二是坚守集体资产农民集体所有这个底线。通过改革进一步盘清、盘活集体资产,明晰产权,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坚守政策程序规范这个底线。处理好依法依规与尊重民意的关系,试点村群众民主讨论形成的决议,既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合规,所形成的决议结果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有明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项,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和群众决议的方式去决策。

  突出“三项重点”。一是成员界定。县级制定成员界定指导意见,梳理了65种成员界定的类型和参考意见,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试点村参考。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采取“两次入户、三榜定案”的办法,通过“公示-反馈-公示”的方式确定成员身份。对部分身份不明确需核实的,通过外调、函调、个人承诺、村集体民主讨论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成员身份,做到应确认成员一个不漏,不应确认成员全部排除。特别是对于政策法规尚未明确规定,需村民议决的特殊类型成员,由村里先行摸清具体情况,报县、乡研究后提出会商研判建议,再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表决,最终确定成员身份;对于人员已流动的成员确认,由原、现户籍所在地沟通信息,防止出现多头占用、两头落空的问题。二是清产核资。在2012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村集体除确权到户承包地和宅基地外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通过账务核对、现场勘验、清资调查等方式,把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数量、位置、使用状态、价值及预期效益全面查清、摸透,分析并提出每项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的具体措施,彻底摸清集体“家底”。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村清产核资小组全程参与,结果民主讨论决定,向广大村民公开。三是定股权。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通过股份合作等各种形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赋予农民群众充分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权能。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以效益定分配,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实现改革的彻底性。在成员界定全面准确、清产核资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县乡村强化功夫一次下足、工作一次做扎实、改革一次性到位,确保不留尾巴、不留遗憾、不留后患。二是实现改革的合法性。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宣传引导、过程留痕等方式,指导试点村严格按程序进行改革。对工作人员、试点村负责人、会计、业务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2600余人次,确保具体从事改革工作的干部掌握政策、规范操作。同时,积极组织县、乡、村有关人员到南京、苏州、青岛、潍坊等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全县统一印发《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13万余份、悬挂横幅500余幅、用喇叭宣讲1000余次,进一步扩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面。改革过程中,实行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运用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和保存每个工作环节,入户调查时,确保两人一组入户,做到工作过程可回看、问题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三是实现改革的创新性。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创新,着力探索改革后破解农村工作难题的新路子。比如,县经济开发区投入400多万元作为村级运转经费,用于党务、村务、公益事业等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与集体经济事务分离。社区集中抓好农村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交由社区合作社管理经营,实现了“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干”。同时通过改革,有效破解了行政村融合、社区管理、农村党建、村集体增收等一系列农村工作难题。

  落实“三个保障”。一是落实组织保障。县乡两级均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听取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汇报。先后召开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县委书记、县长全部到会并作讲话。配齐配强县乡农经队伍,县农经局工作人员增加到15人,乡镇经管系统人员达到112人,比年初增加25人。县乡两级制定考核奖补政策,对完成改革并经验收合格的,按每村4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并为农业局列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乡镇按要求搞好财力支持,切实保障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制度保障。县级制定了实施方案、编制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流程图,严把工作方案制定、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十一项工作环节,并制定各工作环节配套指导意见,确保工作质量。三是落实督导保障。制定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年底进行检查考核,成绩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4次工作调度、4次现场调研会议,针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对策。成立专项督导组每周至少两次到乡镇督导检查,每月月底由县督考办进行专项督查,实行周报、月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注意“三个问题”。一是重视村情民意的调研分析。改革之前和改革过程中每个程序的实施,试点村对本村的现状、村民思想认识水平、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准确分析预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尊重处理好依法依规与尊重民意的关系。工作推进过程中,把知情权和决策权交由群众民主讨论决策,确保试点村的决策结果符合上级的政策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三是重视档案的管理。坚持工作的过程就是档案形成过程的原则,把档案资料整理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县乡及时将出台的文件、会议资料、工作通报、工作简报、每周调度督导情况及有关影像资料等全部整理归档,形成电子档案和纸质版档案。村级将工作方案、成员界定、清产核资、机构建立等文书和影像资料及时整理存档,严格要求各乡镇按照《费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档案收集、交接、保存工作,真正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作者单位:山东省费县农业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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