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产业兴旺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接下来要根据十九大报告精神,出台具体政策方案,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法律,尽早将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按照《民法总则》第三章第四节有关“特别法人”的条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这几项工作落实了,农村的产业兴旺也就有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二,发展现代农业是产业兴旺的重要内容。中国农村现有2.8亿多劳动力已转移到非农领域,从事非农产业。在数以亿计的以老人、妇女为主体的小规模兼业农户之外,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兴起。他们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商品性农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城镇化进程决定,农业经营主体将长期呈现多元并存的格局。
第三,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生态宜居的乡村需要城乡资源和要素的良性互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部分村庄的消亡不可避免,但一部分村庄仍然要长期存在,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意味着农村不能再延续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的状况。改造农村、发展现代农业,不能仅靠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必须引进先进生产要素。
第四,乡村治理机制的改革与完善。夯实乡村治理的道德基础。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在实践探索中提出:“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自治是目标。”抓德治这个基础,要把党建摆在首位。抓住了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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