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关系就是城与乡的关系。提乡村振兴战略并不是否定新型城镇化,城镇化的发展仍然是我们处理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抓手。乡村振兴的发展离不开城镇化的继续推进,城镇化的发展也必须以乡村的振兴为基础,二者应该是并行不悖的。
第二个关系就是处理好人与地的关系。人地关系矛盾的处理现在已经超越农村范畴,应该说已经成为一个涉及城乡两个地理空间发展的重大问题。城乡关系、人地矛盾处理不好就不能够破题,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都会受到影响。需要协调好人口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与土地在城乡之间的重新再配置。
第三个关系是“统”与“分”的关系。人地关系的矛盾一直是影响和制约乡村振兴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人地关系的不协调也是社会矛盾的一个原发点,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以来重要的一个制度创新。但长期以来我们可能对集体经济的发展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实践中“分”的比较多“统”的比较少,就是说“统”与“分”事实上在实践中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下一步乡村的发展既要维护好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继续巩固和提升“分”的基础性地位,同时也要旗帜鲜明地壮大集体经济,体现集体的优越性来巩固共同富裕的一个基础。
第四个关系是“予”和“活”的关系。所谓“予”和“活”应该说新世纪以来,以农业税的取消以及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出台为标志,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了一个由“取”到“予”的根本转折。但是在新时代条件下我们的农村发展、农业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乡村的发展仍有很多短板,“予”的力度还要继续加强。不仅不能减少,还要进一步增加。所谓“活”就是进一步通过放活体制,让生产要素活起来,让农民在城乡要素的自由交换和重新配置中获得更多的利益;盘活农村的沉睡资产,使其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只有真正把“活”的功夫下到位,农村的发展、乡村的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才有了内生的动力。(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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