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大学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等六家在京的农经单位联合主办的首都农经理论界纪念农村改革4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农经理论学者以及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政策研究专家汇聚一堂,研讨交流农村改革40年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这其中,土地制度改革、农民收入问题以及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等方面的观点格外引人注目。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40年的一条重要主线
40年来,农村改革波澜壮阔,农业农村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国农经学会会长、农业部原常务副部长尹成杰说,他最大的感受是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改革是推动农业农村持续不断发展的动力,每一次农业农村发展新阶段的到来,都伴随着农业农村重大改革的深化和推进。
我国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从土地制度开始。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从土地制度、市场制度、农业税收和补贴制度、就业制度四个方面分析了四十年改革的经验。他指出,土地制度改革是最重要的一个基础。小岗村的改革本质上是建立了利益机制。改革前,实行集体劳动,每个人劳动付出程度和劳动效率与实际获得的报酬是不挂钩的。实行大包干后,实现了按劳分配,干得多少好坏,直接有重大收益差别。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马晓河也认为,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产品供给激励机制问题,此外,还使农民获得了人身自由,可以在农村也可以去城市,这为后来的工业化提供了深厚的人口红利。
农业农村部原经管司司长张红宇深刻阐释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制度绩效。他分析,四十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历了几个阶段,先是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然后再演变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这使得农村土地制度仍有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我认为土地制度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它产生了非常大的效果。比如,粮食总量由1978年的3.04亿吨达到2017年的6.18亿吨,与制度安排有很大关系。”他还指出,原来的土地制度是封闭运行的,土地只能靠户籍取得,现在土地经营权取得完全不受户籍约束,农地全民用在一定层面上是中国的创造,但必须坚持农地农用。
调动农民积极性是推动农村改革的根本保障
40年来,我国农业生产总值增长了4.5倍,人均粮食从320公斤增加到44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3倍,平均每年增长速度7.3%,农村面貌、农民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与会专家在阐述和分析农村改革四十年经验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的重要性。
尹成杰说,从我们四十年改革历史分析来看,改革是调动和发挥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力法宝,改革维护和实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经济上实现农民的物质利益,激发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村的原动力。
农村改革的另一突出成就是,农业税的取消和对农民实行补贴。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表示,“农业税收与补贴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一个是从农民拿钱,一个是给农民钱,这终结了2600多年农民负担,乡村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大变,社会和政治意义巨大。”北京大学新农村研究院院长黄季焜对此深表赞同,“取消了农业税,实行了补贴,还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并对农业农村进行大量投入,有效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农产品购销制度也是多位专家提起的一项改革。马晓河指出:“农产品购销体制市场化对中国的影响表现在为全国的市场化提供了示范,推进了全国市场化,没有市场配置资源,土地制度改革不可能成功,后来的市场化经验证明是对的。”柯炳生说,对于农业生产来说,市场配置资源的意义更为突出。不同地区农业生产的资源条件不同,实行农产品购销制度改革,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每种产品都能够在最适宜的地方集中生产出来,农民在生产经营中的积极性就能不断得到激发。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所长魏后凯通过对四十年来农民收入变化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分析,认为改革创新是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动力。他说,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制定了15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围绕农业农村发展,推进改革举措,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支持力度,可以看出改革政策对农民收入增长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聚焦“人、地、钱”推进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明确了总方向和总抓手。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紧扣“人、地、钱”推进改革,强化制度性供给。
马晓河认为,中国要实现全面现代化,其中最根本的矛盾是城乡化发展不平衡,因此要破解体制机制弊端,实现要素双向自由流动,重点解决人、地、钱三个问题。“首先,要让农民有更充分的身份自由,建议在当前条件下,除大城市限制农民进城之外,其他城市应该全部放开,还要从提升公共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产业等方面发力,使农村留住人才。其次,要考虑吸引资本下乡,核心在于让农民拥有更多发展权。最后,建议地权应人格化,让农民有更充分的地权。”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唐忠认为,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是比较好地处理了土地与农民的关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是要形成土地与劳动的动态匹配机制,形成“地权分散经营适当集中”的经营模式。张红宇则表示,中国农地制度创新永远在路上,“三权分置”在确立制度的同时,里面也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比如集体所有权如何体现、土地承包权退出问题,等等,涉及相关法律修改和重大理论的研究创设,只有把这些问题全部解决或者不断加以解决,才能够把农村土地制度推向深入。
目前我国农村老龄化、空心化、“三留守”问题凸显。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提出了一种解决思路:未来要瞄准导致乡村相对衰弱的内在机理,寻找对冲力量来振兴乡村。“农村人口总量以及在全国人口中的占比需进一步减少,可通过返乡回乡下乡来对冲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改善乡村人口的构成。”
魏后凯则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改革一定要结合资源,把资源变资本,把资本变成股金,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陈剑波也认为,在改革中牵住牛鼻子,避免平均使用力量,重点仍然是土地、金融、劳动力。他还提醒,改革应建立纠错机制,避免改革走过场的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到短期政策和长期改革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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