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农业农村改革变迁
时间: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乔密鑫 字号:【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晋中市按照中央、省委的总体部署,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着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汇聚农业农村改革新动能。

  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不断巩固完善,集体土地从“两权分离”走向“三权分置”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初步建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79年,晋中市同全国各地一样,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全区1241个实行“穷过渡”的生产小队,恢复了生产大队核算,2280个生产队建立了“三小五定责任制”,852个生产队实行了“包工到组、以产计酬”的形式。1981年,全区铺开了包干到户工作,1983年底基本完成。1984年,按中央政策,为3299个村的承包户发放了15年土地使用证书,涉及农户占全区总农户的96.5%。

  落实承包期延长政策。1993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1994年,根据中央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实施办法》,决定在现有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1995年,全区开展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1999年基本完成。98%的村组延长了土地承包期,签订了30年不变合同,向农户发放了土地承包使用证书。随着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晋中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4年开展试点,2015年全面启动,2017年底基本完成,今年进行扫尾完善。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家庭承包确权面积419万亩,比二轮承包时的382万亩增加了11%。在此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工作,并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上线试运行。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一是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规范流转行为,搞好流转服务,晋中市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将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纳入现代农业示范区“十个一工程”,强力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同时,市财政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全覆盖。乡镇全部设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村级配备了信息联络员,初步建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二是出台扶持鼓励政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若干扶持措施,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加大项目引导扶持力度、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到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用地支持、人才政策、组织领导、财政扶持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特别是在财政扶持上,从2015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通过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承包土地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流转。2006年以来的10年间,全市流转土地面积从9.3万亩增加到123万亩,流转率从2.3%增加到29%,流转规模与速度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农业经营体系日益健全优化,经营方式从“分散粗放”走向“规模集约”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晋中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特别是2005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之前,晋中市率先在工商局注册了全省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并日益壮大,成为推动全市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业经营方式由家庭“分散粗放”经营占主导向多元经营主体联合的“规模集约”经营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1760个,入社成员达到16.2万人,分别是2007年发展规模的近10倍、11.6倍;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达到14.9亿元,是2010年的1.5倍。在注重发展数量的同时,晋中市狠抓合作社的规范提质。通过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培育了一大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累计培育国家级示范社33个、省级示范社246个、市级示范社470个、县级示范社923个,形成了部、省、市、县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导体系。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上世纪90年代初期,晋中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并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并把其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引导大量工商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向农业产业开发,大力发展规模效益农业,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运而生。目前已发展到456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54家,市级266家。全市涉农品牌超过4000个,其中3个获中国驰名商标、63个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98个。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56亿元,加工转化农产品近350万吨,带动农户近37万户,提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5元。

  家庭农场健康发展。2008年以来,晋中市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在农经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829个,比2013年实现了翻番,经营土地面积8.1万亩,雇工人数达到3100人左右。同时,实行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同步示范创建,累计评定示范家庭农场96个,其中省级11个、市级80个。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集体资产从“看得见摸不着”走向“看得见摸得着”

  自发探索阶段。“十二”五以来,结合“撤村转居”,各地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资产股份化、管理公司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新模式。截至2016年底,全市21个村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示范培育阶段。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思路,2014年,晋中市在昔阳县西大街村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5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在此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将平遥县、太谷县确定为省级试点,着重在“两个全面”“五个探索”上下功夫。目前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90%以上的村组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为全面铺开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全面推进阶段。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晋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计划2019年底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7月底,除省级试点平遥县、太谷县外,其他9个县(区、市)已开展清产核资967个村,占总村数2263的43%

责任编辑:郭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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