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福建省永安市在完成24万亩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探索推出“政银企户保”合作贷款模式——“福田贷”,为助力乡村振兴引入金融活水。截至今年6月底,永安市农信社完成“福田贷”授信217个村、7836户,授信资金3.59亿元,发放贷款6172户、1.94亿元;邮储银行完成授信10个村、434户,授信资金2998万元,发放贷款243户、1195万元。
一、福田贷起源与特点
以前,面向永安市全体农户的贷款类型主要有农户联保贷款和单户普惠卡,月利率分别为8.3125‰和9.75‰;而面向林农的“福林贷”和面向烟农的“烟叶贷”,虽然利率相对较低,月利率均为5.9‰(其中“福林贷”中央财政贴息后月利率为3.4‰),但由于不能随用随贷随还,容易产生资金闲置,且“福林贷”和“烟叶贷”面向的对象都是特定农户,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017年4月,永安市开始试点“福田贷”工作;2018年3月,出台《永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农业资产金融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福田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础,以信用评级为核心,以财政贴息为导向,只要农户有土地经营权、信用无不良纪录、在当地正常生产经营,且加入“福田贷”合作社平台,就符合授信条件。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受益面广。农民只要有田地,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且诚实守信,均可获得授信。
额度灵活。实施信用户、信用村评星分类管理,按照农户的土地经营面积、地类条件、信用程度、生产状况、还款能力分级授信。5万元以下免担保,采用“土地+信用”方式获取信贷资金;对信用等级高、土地经营产出高的农户,授信额度可提高至 15 万元。
财政贴息。地方财政筹集专项资金支持“福田贷”项目,贷款年利率为7.08%,市财政每年给予2.5%贴息后,农户实际只需承担月利率3.82‰,大大降低了农户贷款成本。贴息应补尽补,不设户数上限。
操作简便。根据农业生产特征和季节性经营周期因素,“福田贷”一次授信3年,采用随借随还的还款方式,授信农户通过手机 APP 即可进行贷款还款操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工作做法
设立服务平台,方便农户参与。以村为单位,发挥村两委和党员骨干作用,组建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重点在吸纳诚信社员、提名“诚信名单”上把好准入关,并作为无法履约还款农户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承接平台。只要农户有土地经营权,无不良信用和不良嗜好,在当地正常生产经营,即可自愿加入合作社,申请“福田贷”。
简化授信程序,方便农户办理。合作社、村委会统一与农信社签订三方合作协议,配合当地农信社开展资信调查,农户向农信社出具资金使用和土地经营权履约质押承诺书,由农信社将拟授信农户名单和土地经营权质押材料统一报市农业局进行质押登记备案。农户准备好统一格式的申请贷款合同和个人相关材料后,农信社一次性办完授信手续。通过银行柜台、柜员机和手机APP等操作平台,即可随用随贷随还,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加强多重保障,有效防控风险。资信保障,由村党支部和合作社协同农信社开展资信调查,并把合作社成员的信用利益连为一体,单一社员失信违约,农信社将对全体成员降低授信额度或提高利率,乃至取消整村授信。契约保障,在农户授信时,土地承包人、经营者与农信社、合作社签署三方或四方履约协议,贷款农户出现还贷困难时,由合作社内部依法处置其质押的土地经营权,并吸收该农户在合作社务工或让其租用该田地从事生产,助其偿还本金。保险保障,由县乡两级财政筹资统一为全体“福田贷”贷款农户投保,对因自然灾害、家庭突发变故丧失劳动力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偿还的贷款,由商业保险机构予以赔付代偿。
(作者单位:福建省永安市燕北街道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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