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一贯重视探索明晰农村产权、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等工作,一直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非做不可、必须做好的大事来抓。截至今年10月,全市应确权村4632个,应确面积1675983.61亩,应确农户数1104622户,目前,已完成测绘面积1837178.51(涉及承包地3235902块)亩,已完成合同签订1080037份,签订率97.77%(涉及承包地面积1799928.18亩);已颁发权证1043985份,颁发率94.51%。全市已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1个县(市、区)和2个市级功能区均通过了土地确权综合验收,农户满意度评价普遍较高。
一、主要特点
起步早、行动快。早在2011年,温州就启动实施以农村“资地分开、政经分开、户产分开”为主要内容的“三分三改”工作,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入册上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2013年7月,制定了《温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清理整理规范土地承包档案、对农户承包地块进行空间定位、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和信息管理”五项任务。2015年7月,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温州推进确权工作全面转轨,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方式活、路径明。温州地处沿海山地丘陵区,坡耕地比重达64%,地块细碎化问题严重,特别是城郊地区地少价高、村情复杂多样,确权成本高、推进慢成为突出问题。为此,着眼“权属合法、确权精准、登记完整、权证适用、信息管理”等五个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尊重民情,坚守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底线的原则,勇于探索创新,灵活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式。一是确权确地。该方式是主流,在测绘方式上以图解和实测为主,通过入户调查、指界测绘和公示签字等环节,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四至坐标、面积以及共有人等权属关系。二是确权确股不确地。对所有集体土地按地块测量,确认其整体面积和四至,农户根据各自的二轮承包面积确认承包股份,不再明确各自的承包地四至坐标。
抓关键,促推进。一是抓全确权宣传。全面营造确权工作氛围,下发政策指导实施意见,通过横幅、标语、公告栏、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确权政策精神。通过每季度召开确权工作例会、举办业务培训班和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抓深权属调查。重点抓好确权方案、承包合同、土地台账、已颁发的承包权证等一系列资料收集,切实抓好数据保密共享工作。由各级确权小组牵头,切实做好与公安、国土、测绘、档案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切实抓好数据变更工作,对一些地区在土地确权上存在的基础数据吃“老账”现象,明确要求按照技术转轨要求,做好基础数据对接和更新。三是抓实指界测绘。重点做好政府、村、测绘单位三方人员工作协调对接,切实做好多户指界及外出回流人员参与指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工作时效;突出抓好联系难问题,解决好人员外出联系难的问题,办好委托书、电话委托等指界有效委托手续,提高测绘开展率。
保质量,严管控。一是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建立“县级协调、乡镇组织、村级配合、村民参与”的协调机制,利用村民小组长、老干部、老支书、老会计等人员,多途径发动群众。切实抓好审核公示,消除农户观望等待现象,不断提高确权效率。二是最严要求开展指界测绘。严格要求测绘单位赴实地开展测绘指界工作,对“闭门造车”的测绘成果采取一票否决。严格按照“图解+实测”的测绘方式,每日安排充足的测绘力量进驻确权村。三是最高标准把握确权质量。牢牢把握确权质量这一“生命线”,安排专项经费,邀请第三方监理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全程质量监督。重点加强对工作推进不力、标段划分过多,资质低且队伍散的单位的质量把控。通过实地督查、台账检查、数据核查等方式,开展高密度清单式督查,并出具整改意见报告,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优保障,强落实。一是建制度。各级各单位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机制。各地都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二是严考核。注重攻坚结果的绩效运用。市级对未能完成年度土地确权工作任务的单位,一律取消本年度农办(农业局)系统的评优评先资格,暂缓或取消下达市农办(农业局)牵头安排的支农资金。明确将土地确权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包村联片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职干部的考评(述职)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和绩效奖励相挂钩。三是抓备案。按照“管好资金、管好进度、管好质量”的要求,对全市19家测绘单位527个技术人员, 31个标段进行了详细的备案登记。因测绘单位原因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或质量严重不达标的,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启动责任追究或解除合同关系,通过备案登记管理,技术队伍管理明显规范,技术“尖刀”作用显著提升。
二、下步工作
一是做好接边工作。与有关重叠地方的确权办进行接边联系,明确各自的县域边界后,由测绘单位自里向外进行接边;如遇县界所有权纠纷报市确权办。
二是做好数据入库(农业农村部确权数据总库)工作。根据省第二测绘院数据汇交反馈意见进行全面修改,对于修改后的全部数据重新报省第二测绘院完成数据入库。
三是做好权证颁发工作。各县(市、区)确权办负总责,务必做到应印尽印、应发尽发;对于一些乡镇、村组织无正当理由扣压权证,应启动追责程序,务必完成权证颁发任务。
四是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按照确权综合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管委会提出整改报告,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必须报告理由并明确整改时间;对未完成整改的,但出现转移工作重心、撤销专班、解散人员、测绘单位懈怠等情况,必须制止,立即恢复攻坚状态。
五是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对于出现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要做好调解、仲裁、诉讼和信访等工作;完善乡村调解和县级仲裁机制,强化仲裁机构、人员、编制和基础设施等建设,做到小事不出村、镇,大事不出县,特别是做好不需确权和暂缓确权的后续工作。
六是做好确权档案整理工作。要在档案部门的牵头下,制定档案整理工作方案;落实档案整理单位,原则上由有资质的专业档案整理单位承担;根据国家、省级确权档案管理办法,在市确权办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档案收集整理任务。
七是做好确权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做好数据库信息系统的完善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有完善的保密制度和措施。
八是做好深化县级自查验收和回头看工作。根据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化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对确权不足之处进行完善、修正,更要集中精力做好确权扫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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