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积极创新合作社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开展农民以土地、资金入股,村集体自主经营的农地综合社试点,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合作社发展的管理模式、经营方式和分配制度,实现农民抱团发展、共享成果,村集体、村组干部和农民同步增收。目前,全区16个村开展农地综合社试点,入社成员6410人,入股面积9794.04亩,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为推动强村富民提供了经验和示范,夯实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基础和组织保障。
围绕规范运营,突出股权科学设置,着力构建村党组织引领发展机制。农地综合社试点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动探索和大胆实践,其涉及农村诸多方面。试点突出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围绕合作社组织体系、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建设,有力推进、有序发展。一是试点先行。为防止出现“穿新鞋、走老路”,先行选择16个村级班子战斗力较强、有工作积极性的村先行试点,各试点村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在部分村民小组先行试点,组建农地专业合作社,不断总结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的经验,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力争到2018年建成30家以上的农地综合社,并不断规范其运营管理,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二是规范组建。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广泛听取农户意见,科学制定章程,明确成员权利义务,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财小组,制定财务管理监督等制度,同时做好备案和工商部门的登记工作,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办社原则。三是突出集体引领。科学合理设置股权,明确规定农户以土地、资金入股,土地股、资金股同股同价,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合作社理事长,选举村组干部与农田管理经验丰富的村民担任理事,共同负责农田管理,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
围绕生产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着力构建乡村联合发展机制。股份合作实现了土地整合,推进了规模经营,但要实现持久发展、效益提升,需要加强农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自主经营、分块包干、责任到人、利益联结”生产管理模式,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分成集中连片的生产田块,通过自愿选择,选派村组干部或种田能手负责管理农田生产全过程,实现责任与权利相结合、劳动付出与收益报酬相结合。二是严格奖惩考核。合作社与管理员签订管理协议书,明确产量标准,明确管理费用,并结合完成目标产量给予奖惩。如真武村合作社明确,减产部分管理人员与合作社3:7分担,超产部分4:6分配,激发了村组干部参与生产管理的积极性。据统计,2017年12个农地合作社开展水稻、小麦种植的6965亩耕地,实现了丰产丰收,水稻亩产1018.5斤,小麦亩产660斤。三是拓展生产服务。部分有条件的合作社,通过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村组干部操作,实现机械化服务,并低价为本社外其他农户服务,让农户得了实惠,合作社和村组干部也增加了收入。
围绕收益分配,突出二次分红,着力构建综合社成果共享机制。把收益分配作为综合社试点的关键举措,实行保底分配、二次分红,保障农民土地收益,实现村集体、村组干部和农民同步增收。一是明确保底分配。坚持入股农户自愿原则,采取土地股与资金股相结合的股权结构,入股土地每亩作为一股土地股,村组干部个人出资投入每1万元作为一股资金股,签订入社协议,并明确保底分配的金额。如真武村明确每一股土地股、资金股保底分配500斤粳稻,年底以国家指导价进行现金兑现。二是实施二次分红。在结清生产成本、农户保底分配、生产管理报酬和超产奖励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剩余部分按股分红。今年有5个合作社实施了二次分红,金额达33.5万元,其中,吴桥镇季刘村二次分红金额达152元/股。三是提供劳务服务。村组干部与种田能手获取一定生产管理费的同时,与村民同劳同酬,获得劳务收入。据统计,16个试点村开展农地综合社试点,入社成员6410人,入股面积9794.04亩,92名村组干部参与生产管理,平均每人管理费达2万元,平均每亩用工支出323元,为村民和村组干部增加劳务收入434万元。让入社农民不仅有土地租金收入,还参与盈利分红,有股金收入,到合作社打工,还有薪金收入,真正成为“三金”农民。
围绕持续增收,突出风险防范,着力构建综合社稳定发展机制。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不利气候、病虫害影响,粮食规模化经营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股份合作管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风险,需要积极破解和防范。一是建立风险基金。指导合作社在保底分配后,盈余部分仅按一定比例实施二次分红,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逐年累积,用来保障保底股金发放,实现“以丰补歉”。目前,3个开展试点村已建立风险金70.42万元。二是强化财政扶持。在给予每个农地综合社20万元发展启动资金、对综合社改革试点任务验收合格的村一次性以奖代补10万元的基础上,同时对经营效益好、管理水平高、示范带动强的,优先申报国家、省、市级对农民合作社的各类项目扶持,促进综合社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完善配套设施。引导扶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新建烘干房等配套设施,提升自身生产服务能力和水平,化解阴雨天晒场问题。目前,真武镇真武村、丁伙镇新庄村已配套了粮食烘干设备,既解决了自身粮食烘干问题,节省生产成本,也为周边家庭农场及农户服务增加合作社收入。2017年,两个村的烘干房收入合计达385万元。
江都区开展村集体自主经营的农地综合社创新试点,通过优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激活土地、劳动力、管理等资源要素,既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也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路径,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预留调整空间,同时也通过构建村集体、村组干部、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村级组织活力。
同时,农地综合社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提升:一是在股权设置、股份分红及合作社独立运行等方面还有待规范提升。二是在规范生产运营管理,实现村集体、村组干部和农民收益共享、同步增收机制上还有待完善提升。三是在生产上,综合社目前主要从事水稻、小麦的生产,在产业链延伸和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探索研究仍需加强。同时,农地综合社试点作为江苏省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的目标任务能否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并日益彰显全省农村改革典型示范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等方面,需要深入研究,继续探索。
一是始终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地综合社试点工作既要发挥村集体引领作用,更要注重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要坚持以农户流转土地入股为主体、资金入股为补充的股权设置原则,严禁借开展农地综合社试点之名,打破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实现持续增收。
二是注重发挥农民参与的主动性。把强化入社农民权利、义务作为重要内容,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土地入股年限,在保障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愿”权利,合作社投资收益的同时,健全完善以保底分配和二次分红为重点的利益共享机制,强化合作社财务和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收益,引导更多农民主动参与股份合作,稳步推进农地综合社发展。
三是突出综合社运行的规范性。把规范组建、规范运行放到突出位置,健全完善合作社章程,优化法人结构,重点在明晰村“两委”与合作社界限上下功夫求实效,以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规范运行为抓手,让社员民主决策,走民主程序,同时强化与农村财务管理、土地确权等相关工作的联动,确保农地合作社实现独立动作、规范运营,促进农地综合社试点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良性互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四是着力提升发展路径的科学性。农地综合社试点是江都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探索,没有先例可循。在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合作领域以及全区试点扩面增量等方面,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度有序、科学有效”的要求,发挥各地农业特色优势,考虑试点村的经济实力、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力有序科学推进,确保农地综合社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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