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家严令禁止违法建设“大棚房”,但一些地方仍有禁不止。明知不合法不合规,为何这些“大棚房”还能上马?原因在于政绩冲动和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盲目图政绩,上项目缺钱,吸引资本下乡只顾面子、不顾里子,不惜在现代农业园区“造盆景”。有的投资者一味图利益,上项目缺地,城里土地指标紧缺,就盯着农村;搞农业回报期长,就动起歪脑筋,在耕地上“种房子”。两者一拍即合,有的地方只“放”不“管”,甚至提供保护伞,让“大棚房”野蛮生长。
要坚决对违法违规“大棚房”说“不”。管住农地“非农化”现象,决不容许损害农民利益,决不容许触碰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监管,要动真碰硬。“大棚房”非一日建成,一层薄膜就能盖住违建?地方部门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这些问题值得思考。相关部门守土有责,扎紧制度篱笆,形成常态化监督,才能让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让违法违规“大棚房”无处藏身。
做好引导,服务要跟上。乡村振兴需要资本参与,但资本下乡不能替代老乡,要给下乡资本设门槛、立规矩,让真心干农业、有能力干的留下来,把那些动歪心眼、侵害农民利益的挡在门外。政府要转变职能,引导而不干预,服务而不包办,放活而不放任。鼓励下乡资本干农民干不了的事,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现代种养业。限制下乡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防止企业与农民争夺耕地经营权,把农民硬挤出去。
从严管住“大棚房”,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农地姓农,才能为农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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