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意见》指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这些提法,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5年5月,经中央深改组、国务院同意,我国在29个县(市、区)推进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改什么?怎么改?到底能给农村带来什么变化?我们特组织一组稿件,展示各地的做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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