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粮食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与江都区相关部门和宜陵、真武、邵伯、丁伙等四个乡镇的镇村干部和粮食规模经营户进行了座谈交流。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当前粮食规模经营户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
江都区现有粮食规模经营户2933户,面积达36.7万亩,户均规模125亩。去年夏季以来,受粮价下行及气候灾害影响,该区粮食规模经营户普遍出现亏损,仙女、宜陵、大桥、邵伯等镇已有个别经营户缩减经营规模或完全放弃耕地。宜陵镇永利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原来承包农地1334亩,由于收益低,长期处于亏空状态,无法继续耕种,退还了1000亩土地给村里,自己仅留300多亩继续耕种。仙女镇一个外地承包户甚至欠缴租金跑路,造成农田抛荒无人耕种,土地承包金无处落实。今年秋粮因“穗发芽”和粮食市场价格承压,粮食规模经营户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当地反映的主要困难问题有:
粮价偏低。去年秋熟以来,市场水稻均价为1.2元/斤(保护价1.55元/斤)、小麦均价在0.8元/斤(保护价在1.18元/斤),致使粮食经营户受到巨大经济损失,有些严重亏本。据测算,水稻每亩减收420元,小麦每亩减收220元,两项合计640元。若以全区粮食面积60万亩计算,农民减收总计3.84亿元。造成粮价偏低的原因,一是因稻麦收获前连续阴雨,导致粮食品质严重下降,难以达到国家收购标准。二是因粮食部门库容小,使种粮户卖粮难。去年水稻收获期间,全区粮食库容仅4万吨,一个镇的粮食总量都不够存放。因国家收购少,一些个体商贩和粮食加工企业趁机压级压价,使粮食购销市场混乱,还造成大批粮食经营大户到区政府群访事件。
租金居高不下。江都区目前普遍实行“实物计租、现金结算”的土地流转计价方式,即以一定数量稻谷的国家粮食保护价计算租金,并采取“先交租金后种植”的承包金交纳方式,既可以消化物价指数的变化,又能保障农民土地租金收益。2008年前后,该区农村土地年租金普遍在500元/亩左右,随着近年来各种主体参与农业的热情高涨,土地流转价格持续攀升,目前普遍在每年800元/亩左右,尤其2014年起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拍卖,并“出价高者得”,进一步推高了土地流转价格。真武镇2014年整镇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并全部实行入市拍卖交易,最高成交价格达到“757斤水稻+50斤小麦”的国家粮食保护价,按照水稻1.55元/斤、小麦1.18元/斤计算,流转价格高达每年1232.35元/亩。草桥村土地租金普遍在每年900元/亩左右,最高达到每年940元/亩。因粮食规模经营户按照市场价格销售,去年以来远低于国家粮食保护价,而与农民结算租金时仍然按照国家粮食保护价,出现了经营收益与土地成本的严重背离,加大了规模经营户压力。
保险赔付标准低。据江都区农工办反映,2015、2016年该区农业种植保险分别赔付了2200万元和2300万元,亩均赔付70元/亩。粮食规模经营户普遍反映,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远远低于因灾损失,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
江都区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
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一方面开展摸底调查。相关部门组织对经营户进行调查,摸清他们的经营规模、经营期限、思想状况等基本情况,稳定他们的情绪,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协调农户降租金。向承包农户做说服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并降低承包土地租金。宜陵镇的承包土地租金本来是以535斤稻谷的国家粮食保护价为计价标准。2012年—2014年因粮食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在村干部协调下,规模经营户按照两者的中间价格给付承包租金,向承包农户让利。去年以来粮食规模经营遇到困难,规模经营户要求适当降低承包租金,承包农户普遍同意。宜陵镇大陈村通过村组干部沟通协调,从2015年的800元/亩租金降到2016年的750元/亩;邵伯镇组织召开分片会议,和老百姓协商降低土地租金,把原先按照600斤水稻的保护价(1.55元/斤)调整为按照市场价(1.3元/斤)计价。乡村干部普遍表示,经营大户并不是真的想弃地毁约,只要农户愿意把土地租金降下来,他们还是愿意继续种植。
确定土地流转交易价格的浮动区间和期限。鉴于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拍卖的土地流转价格过高会影响规模经营农户的效益,并防止参与拍卖的主体恶意串通导致价格过低而损害承包农户利益,江都区农工办调整了土地流转交易政策,规定竞标价在每亩500斤-600斤稻谷的区间范围内,一旦竞标价超过600斤稻谷,不再采取连续竞价,而是采取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防止经营户非理性竞争。规定流转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最长不超过二轮承包期限。
规模经营主体主动应对。一些粮食规模经营户面对当前的困难压力,主动采取多种应对措施。一是添置烘干设施。因粮食规模经营户缺乏晒场和粮食烘干设施,导致粮食水分高,达不到国家收储标准,又难以储存,往往不得不低价卖给粮贩子。去年以来一些粮食规模经营户购买烘干设备,以提高粮食耐储水平和销售价格。二是调整种植结构。江苏早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一些粮食规模经营户种植了1.2万亩金花菜,采取“水稻+金花菜”的轮作模式,亩产值8000元左右,可为种植农户带来3000元/亩的收益。江都中月米业对新近流转的3000亩土地,准备采取一季绿肥、一季高品质水稻的种植结构,水稻可以提前播种、提前收获,能够达到水稻增产、新米提前上市卖得高价、延长农机对外服务时间等三重目的,明显增加土地经营收入。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江都区于2015年全面启动 “整村授信” 融资创新模式,全面落实信用农户“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政策。农户一经授信,在三年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随借随还,既满足了农户季节性、阶段性资金需求,又有效减轻了贷款利息负担。截至2016年10月末,承办机构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已完成181个村、2510个村民小组的外部评议,授信金额达65.64亿元,授信户数为124638户,其中对种粮大户贷款余额为5565.45万元,平均利率为9.37%。
相关建议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全面实行进场交易、规范操作。凡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除本村本组承包农户间的流转外,其他都必须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照规定程序,签订标准流转合同。二是全面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定价机制。兼顾流转双方利益,采取市场定价方法,按照一定数量稻谷或小麦的市场价格作为流转金,防止土地流转价格与市场粮食价格脱节,给流转任何一方带来损失。三是对经营主体实行准入把关和建档立卡制度。对欲流转土地进行粮食规模经营的主体,要考察其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和信用水平,防止其经营规模与实力能力不匹配,给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带来风险。对现有的粮食规模经营户,要建立专门档案,定期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强化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由政府牵头,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防止规模经营户因经营严重亏损给承包农户带来经济损失。
指导大户科学种田。江都区农民李雪峰开办了峰瑞家庭农场和农机合作社,粮食种植面积1800亩,因田间管理适当、疫病防控有力,去年夏季以来依然实现了亩均500多元的收益。李雪峰认为,乡镇农技人员到位的指导服务对其目前的收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看出,科学种田能够有效抑制自然风险带来的压力。
加大扶持力度。粮食部门应认真做好市场调研,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加大粮食保护价收购力度,打击压级压价收购行为。农经部门要做好土地流转前期准备,严格执行“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政策,特别是要注重保护农民利益和照顾经营户的收益。政府部门应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投入引导,商业银行、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开展农作物收入(价格)保险办法,确保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客观宣传引导。市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前几年因为政策好、天帮忙、市场稳,粮食规模经营收益比较稳定,一些经营户因此放松警惕,盲目乐观。去年以来的市场趋冷和气候灾害,虽然给经营主体带来一定压力,但要理性客观看待,防止媒体一窝蜂片面夸大困难问题,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应把此轮粮食市场波动作为契机,利用媒体对规模经营户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客观看待,增强市场风险意识,主动调整应对,提高经营水平。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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