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成立农村产权经纪人协会
近日,由邱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等单位联合组建的邱县农村产权经纪人协会正式成立,这是河北省成立的首家农村产权经纪人协会。邱县农村产权经纪人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提供农村产权咨询服务,收集转出方和受让方的土地面积、价格、年限等信息,引导供需双方进行产权交易,并组织双方签订交易合同等业务。目前,该协会在七个乡镇建立了分支机构,拥有217名经纪人。
面向农民的网上粮食购销平台在哈尔滨开通
2016年12月12日,“全国玉米市场化电子交易暨黑龙江省农民粮食购销专场”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启动。这是国内第一个直接面向种粮农民的国家级粮食网上购销平台。通过交易平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民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可利用自有粮库或租仓,将自有粮食烘干整理后上网销售,还可将粮食交到地方粮食部门指定的粮食交收库,委托其开展代烘干、代存储、代销售,将烘干后同等质量粮食标的集并后上网销售。该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方式包括竞价销售及挂牌销售、挂牌采购等。
江苏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将“转籍”
2016年12月6日,江苏省金融办透露消息称,预计到2017年上半年,江苏省现存获审批设立的350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将完成“转籍”,即登记注册从民政部门转到工商部门,并纳入全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业务和监管系统。此外,由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较为分散,大多数采用手工记账,存在着严重的操作风险。因此,该省引入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了全省统一联网的计算机业务系统和监管系统,目前这两个系统已经上线,完成“转籍”后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必须接入全省系统。
合肥农村8类产权交易应在农交所进行
近日,安徽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提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等8类农村产权交易,应当在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农村集体产权依法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或者其他方式交易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出面组织交易的,应当在“农交所”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此外,办法还规定,农村集体产权的交易收益,应当纳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福利分配、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
山东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上线
日前,山东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旨在为山东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提供专业信息化服务,打造一个专业化的山东农民合作社农、优、特、希产品“供应链”大平台,建设山东合作社产品大数据。据介绍,平台的应用将实现“生产在社、营销在网、业务交流、资源共享”的创新经营模式,让山东农产品更好地走向国内和国际市场。
宁夏首个“险资直投”支农项目落地
2016年12月7日,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与宁夏壹泰牧业有限公司正式签约,300万元保险资金直接投入“三农”领域,标志着“险资直投”这一金融支农惠农新模式在宁夏正式启动。“险资直投”是指保险企业从融资第三方转变为直接为农户提供资金支持,免去第三方中介,让保险资金真正直达农户。与传统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相比,具有审批流程简便,融资成本低廉,风险管控高效等优势。
广东购买法律服务化解确权纠纷
近日,广东省农业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面向社会招标购买农村土地确权综合纠纷调处法律服务,以化解现实出现和历史遗留的各类涉地纠纷及确权难题。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应组织律师和工作团队免费接受农户及各级确权工作机构的咨询,及时进行现场答疑、电话答疑、在线答疑,同时还要免费作为特邀仲裁员参与服务范围内各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疑难复杂的土地确权纠纷进行仲裁调解。
广东启动“互联网+订单农业”试点
近日,在广东省第七届农博会现场,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启动了“广东省订单农业试点”。据了解,此次农博会上,广东省农业厅重点推出的“互联网+订单农业+消费扶贫”新模式,执行此方案的是广东省内一家专注于农业领域的众筹平台,该平台在广东省内开展了400多个农业项目,众筹了农业资金7000多万元,直接或间接地解决了近万户农户就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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