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落实集体所有权,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实践表明,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成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有效实现形式。目前江苏已有9594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422.8万亩。2016—2017年,省财政对240个村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200万元/个的补助,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
坚持稳定农户承包权,把土地财产权益交给农民。一是科学谋划。省农委先后印发20多个专门文件,对工作进行系统安排。二是措施扎实。各级都把确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定期开展进度统计和工作督查,并通报结果。省里聘请第三方对中央和省确权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定期整改。三是进展顺利。全省94%的应确权村已完成合同完善任务,89%完成登记颁证。
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一是引导土地流向。2008年起建立省级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财政补贴制度,已累计安排6亿元资金补贴土地流入户或流出户。二是规范流转行为。全面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计价办法,兼顾流转双方合理收益;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场交易、规范操作,全省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的土地面积达140万亩。三是坚持适度规模。制定适度规模经营“江苏标准”,明确现阶段重点扶持100亩至300亩的种粮农民。全省100亩至300亩的家庭农场占比超过50%。四是维护扩大土地经营权权能。全省37个县(市、区)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达16.4亿元。明确因承包农户一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流转合同提前终止的,经营主体有权依法获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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